討論串[論述] 要如何實踐以國際法法理建國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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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哪一個在二戰後建國的原殖民地是依據某個法院的判決成立的?. 答案是「沒有」。. 但這些新興國家在建立國家之前,都是依照各類國際條約的安排接受管. 理,並在之後依據聯合國憲章所揭示的自決原則成立,然後獲得世界各國的. 承認。既然如此,同樣是依照戰後條約處於中華民國代管狀態的臺澎沒有理. 由不能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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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獨立不可行. 中美都不會讓台灣獨立. 只有借中華民國的殼才有機會實質獨立. 因為中華民國已經建國. 欠缺的只有國際承認. 只要中國民國放棄大陸領土. 放棄中國代表權身分. 放棄國號中的CHINA. 取得國際承認不是不可能. 談到金馬的法理主權. 當然是屬於ROC. PRC從未實質統治過金馬. 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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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臺澎,那金門、馬祖呢?. 金門、馬祖呢?. 金門、馬祖呢?. 其實講這麼多,若真正要建國,. 最後和對岸一定會衝突,. 兩岸衝突,包括軍事、經濟的。. 什麼法理不法理的,都是多講的啦。. 美國攻打其他國家有講法理嗎?. 再者,中國民國已經辦過多次公民投票選舉,. 每一次公民投票,就強化了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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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只是提供美國官方文件的內容.. 席伯德(William Sebald)對日本大使館陳述日本對蘇聯針對齒舞和色丹群島邊界劃定的. 讓步是違反(舊金山)條約.. 依舊金山條約千島群島跟琉球群島以相同的方式處理, 而美國同意依條約日本對琉球群. 島有剩餘主權.. http://history.s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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