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板務] grace0928 水桶14天 (開放討論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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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7推 0噓 2→)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utten986 (白色的惡魔)時間11年前 (2014/12/07 17:3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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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常有一些奇怪的帳號,. 跑來人氣較低的本版,而且不停的藉著本版規範的漏洞,. 發一些宣揚自己心得、或專貼一些反智的文章等等. 搞得之前還打算辦個聯屬黑名單投票,. 我當時是投反對票,. 因為就算投票是公民的表現,. 但能仍舊不剝奪他人的生存權,發言權也是同樣的道理,. 而且這次用人數黑單帳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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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5推 6噓 83→)留言9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snumax (^_^)時間11年前 (2014/12/07 16:43), 1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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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回一篇好了.... 基本上每個板都有鬧板板規. 所以其實不用X1做為判斷. 板主本來就有權來水桶鬧板的人 (是水桶 或退文 可以之後放在衍生議題討論). 所以在我的想法看來(個人見解 僅供參考). 三篇X1也只是提供板主做為參考用. 就跟i-Voting一樣 只是參考. 最終仍由板主判定是否為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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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21推 14噓 121→)留言15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rTaxes (德州康康)時間11年前 (2014/12/07 08:50), 1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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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雖然我覺得這篇不應該回,因為等於是回公告。. 只是msuashi把分類改成[板務]而已,這似乎也是規避板規的作法。. 我的看法是這樣子啦,縱使有某些人被認為破壞了討論風氣,. 但一定要採取一次劣退三、四篇的作法嗎?. 其實水桶就可以搞定啦,再累犯就加重水桶嘛。. 因為前一篇喵大也有提到,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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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6(37推 1噓 122→)留言16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時間11年前 (2014/12/06 18:09), 1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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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恕刪. 【免責聲明】:因為此條文是由老夫所撰寫,故回文告訴板眾該條文的時空背景。. 老夫絕無下指導棋、影響看板運作之意圖。僅提供個人意見供板眾與管理者參考。. 老夫先來說明一下這一條懲罰非常嚴重的板規是怎麼來的。. 在前些日子,moocow2013、Qmmmmmmmm、hariseb、ha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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