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兵役其實跟戶籍有關,與國籍無關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Geordie)時間8年前 (2017/11/03 16:59), 8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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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銘言: : ※ 引述《geordie (Geordie)》之銘言: : 你不用在掰了 : 102年5月31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彙編的 領務問答集 第18頁 : 特別針對無設籍的僑民 明確指出 : 兩種情況需要當兵 : 一種是設籍 : 另一種是和戶籍無關 只要在台灣居住超過一年時間就要當兵 : 差別只在一年的計算方式 我找了你講的,但是都要設籍 http://www.roc-taiwan.org/brsao/post/166.html 兩種都要設籍 15. 問:未曾在臺設有戶籍(即所謂在臺無戶籍國人或第二代移民) 之役男,倘持國照返國是否須服兵役? 答: 1、 未曾在臺設有戶籍之役男持國照返國,相關機關無法依戶籍資料辦理徵兵, 爰渠等返臺尚無兵役問題;須俟返回國內定居設籍後,身分始轉為一般役男,受徵兵處理,而須服 兵役。 2、 渠等倘持有僑居身分加簽之護照或取得僑務委員會核發之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 而返回國內設籍,身分為僑民役男, 依據「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第3條第2項 規定,自返回國內初設戶籍登記之翌日起,屆滿一年時,始依法辦理徵兵處理;依同辦法 第4條規定,前條屆滿一年之計算,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準: (一)連續居住滿一年。 (二)中華民國73年次以前出生之役齡男子,以居住逾四個 月達三次者為準。 (三)中華民國74年次以後出生之役齡男子,以曾有二年,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累積居住逾183日為 準。 戶籍登記之翌日起+屆滿一年 其滿一年的條件為所列三條條件之一 -- 台美孽緣(X 1.1852~1854年 培里司令對外宣稱美國擁有台灣 2.馬關條約起草人為美國前國務卿杜勒斯祖父 3.舊金山和約起草人為美國前國務卿杜勒斯 台灣百年以來都脫離不了美國的陰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43.1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509699597.A.52F.html ※ 編輯: geordie (114.40.43.104), 11/03/2017 17:00:54 ※ 編輯: geordie (114.40.43.104), 11/03/2017 18:31:28 ※ 編輯: geordie (114.40.43.104), 11/03/2017 19: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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