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兵役其實跟戶籍有關,與國籍無關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Geordie)時間8年前 (2017/10/30 15: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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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銘言: : ※ 引述《geordie (Geordie)》之銘言: : : 禁出國是唄? : 不用那麼麻煩 直接打電話到境管局問 台灣未曾設設戶籍中華民國僑民(非僑生) : 連續居留逾期183天是否要服兵役就好了 我電話給你了 愛打不打 : 反正我以前是幫我馬來西亞出生的華僑朋友問過 誰叫你朋友要連續居留逾期183天的,而你問的問題反而是服兵役 對方當然這樣回答你。你根本挖洞自己跳 還有你朋友有蓋這個嗎? "註銷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戳記" "註銷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戳記" "註銷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戳記" http://www.roc-taiwan.org/it/post/541.html 十三、我國男子幾歲以前移民國外才可以辦理僑居身分加簽?如何辦理?有問題要向哪個 機關查詢? 答:我國男子必須是15歲以前出境臺灣移民國外,才可以辦理僑居身分加簽。 自臺灣移居國外的男子,於符合下列僑居身分加簽資格時, 得向領務局或駐外館處申請逕為註銷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戳記,並為僑居身分加簽: (一)須於年滿15歲之年12月31日以前出境國外(或於國外出生)。 (二)持有效之中華民國普通護照。 (三)取得僑居國有效永久居留權。 (四)在國外居住累計滿四年。 (五)在僑居地連續居住滿6個月或最近二年每年在僑居地累計居住8個月以上。 (六)於接近役齡16歲之年1月1日至18歲之年12月31日期間 返國,每年累計未超過183日者。 並且,屆役齡19歲之年1月1日以後, 尚未具有上述(三)、(四)及(五)項條件前必須未曾入出境臺灣。 有關僑居身分加簽方面問題,可以 直接向僑務委員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我國駐外館處查詢。 -- 台美孽緣(X 1.1852~1854年 培里司令對外宣稱美國擁有台灣 2.馬關條約起草人為美國前國務卿杜勒斯祖父 3.舊金山和約起草人為美國前國務卿杜勒斯 台灣百年以來都脫離不了美國的陰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41.2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509349346.A.AE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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