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高雄果菜市場爭議 行政訴訟判決出爐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月迷風影)時間7年前 (2017/03/18 22:04), 7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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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本則新聞為高雄果菜市場強拆案相關報導,提供給關心強拆迫遷相關事件的版友 參考。 接下來高市府會如何面對這個判決結果,讓我們接著看下去。 應該不至於用2017/03/16 下水道氣爆新聞來蓋這個判決吧……(?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oKkO30 ] 作者: moocow (void)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高雄果菜市場爭議 行政訴訟判決出爐 時間: Wed Mar 15 22:11:32 2017 1.媒體來源: 奇摩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高雄果菜市場爭議 行政訴訟判決出爐 3.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果菜市場周邊住戶已經在去年(105年)10月27日被高市府拆光了,自救會成員提起的 行政訴訟今天(3月15日)宣判,法院採納原告住戶的主張,認定高市府應將34年未處理的 「收回土地」訴願案,上呈由內政部逕行核定。 (林憲源報導) 高雄果菜市場土地由高雄市政府在民國61年公告核准徵收,小地主從61年開始訴願、再訴 願,內政部在71年撤銷原處分,命高市府另為適法之行政處分,但從此卡在高市府34年來 ,對於被徵收戶要求「收回土地」的訴願沒有做成准許或駁回之處分。 被徵收戶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6年3月15日宣判,行政法院認為: 原告勝訴部份: 原告請求被告應將原告申請收回被徵收土地,移送內政部逕行核定部分,因被告於71年11 月19日未依法將本申請案層報有權核定之臺灣省政府,卻報請內政部呈轉行政院核定,其 處理程序已不正確。另被告歷任市長為求圓滿解決,經評估後雖採取朝向與原土地所有權 人協商及加發救濟金方式處理,但此申請收回之行政程序未終結之不利益,不應歸由原告 承擔,故認原告提起本件給付訴訟,請求被告高市府將本申請案擬具處理意見,層報承接 原核准徵收業務之內政部核定,以終結被告高市府受理本案之行政程序,為有理由。 高雄果菜市場自救會表示:高市府於媒體及法庭一再聲稱是小地主阻撓徵收、佔用土地, 但是,民國62年前高雄市長王玉雲就已廢止徵收,訴願案一直卡在高市府,高市府於法院 亦自承34年來,未針對「收回土地」訴願為任何准駁之處分。而且,高市府在105年9月10 月間將住戶強拆殆盡,一直到106年2月23日法院言詞辯論終結後,高市府才在3月2日行文 內政部,請內政部自行核定是否准許小地主的收回土地訴願案。 原告敗訴部份: 至於原告另請求「確認被告61年7月11日公告核准徵收處分無效」及「確認被告105年5月 11日公告執行徵收處分無效」部分,法院認為原告請求確認無效部分,均非行政處分,且 無行政程序法第111條所定各款之無效事由,則原告提起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為無理 由。 至於,被告高市府另具狀表示其已層報內政部一事,法院表示是在言詞辯論終結後之事實 ,並非行政法院依法得審究之事項。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bit.ly/2mJcbSU 5.備註: 怎麼板上沒人貼阿 ? lo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46.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9587096.A.0C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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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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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城市幹嘛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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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來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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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懂嗎 原告住戶提確認行政處分無效是敗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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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府越來越白爛了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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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連行政處分都不是 所以就沒有無效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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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看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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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高雄市政府的可可能要多看一次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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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就住戶沒贏啊當然沒人要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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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點這新聞就會被刪了,貼也白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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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沒贏,市府也不想張揚去刺激到住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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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球踢給中央了,責任換中央抗扛,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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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大家寫白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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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認定市府程序有問題,所以判原告勝訴,市府應將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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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內政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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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強拆公告判決原告敗訴,因為法院認為強拆公告不屬於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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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所以不在行政訴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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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認定徵收無效』判原告敗訴,因為法院認為原告沒有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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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程序,所以行政訴訟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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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之後訴願沒過 還能再提訴訟 住戶敗訴部分看來就只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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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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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之前一堆人說這些住戶 連權狀都不曾擁有過 非小地主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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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看到有國有空地 就跑過來偷蓋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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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高雄市政府程序有問題,要求捕一下程序而已,沒啥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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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23:07, , 25F
ceca大那他們是不是 曾擁有過 "有效土地權狀"的小地主呢?
03/15 23:07, 25F

03/18 22:04, , 26F
借轉公民版,謝謝。
03/18 22:04, 26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etalpha (114.40.34.154), 03/18/2017 22:04:21 ※ 編輯: jetalpha (114.40.34.154), 03/18/2017 22: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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