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國道遊覽車翻覆事件 評論剪貼
※ 引述《Haemoglobin (血紅蛋白)》之銘言:
: 超時勞動的司機當然是不檢點的。假使失事司機女兒沒有說謊,連續工作16天,未曾休息
: 工時過長,工作日過多,都是在殺人;快的像今天的悲劇,慢的就是拖磨的職業病/職災
: 。
: 全世界兩百年來的工人運動,為什麼一直在鬥爭縮短工時與工作日?你以為在斤斤計較幾
: 塊的加班費、放假日?不是的,因為長工時,是會死人的。
這邊我有個疑問。
「一例一休」之後,不是有強制要給勞工放假嗎?
為什麼還會有司機連續工作16天的情況?
是顧主違法?還是這位司機並不算「一例一休」所定義的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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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6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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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企業對COST DOWN總是創意無窮。
※ 編輯: TanIsVaca (61.223.63.158), 02/20/2017 15: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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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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