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FB] 王奕凱 高雄果菜市場不是違建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月迷風影)時間9年前 (2016/09/02 17:46), 9年前編輯推噓1(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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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本篇為高雄十全果菜批發市場迫遷案的延伸資料,提供關注本案的版友 參考。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oKVb0R ] 作者: joel1129 (腐腐)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FB] 王奕凱 高雄果菜市場不是違建 時間: Fri Sep 2 17:35:30 2016 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一堆鄉民帶風向說抗爭戶是違建,根本就是只看顏色,現在馬上被打臉了。 抗爭戶都是有產權,有繳房屋稅的迫遷戶。 FB連結: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491363890879623&id=10000018079280 4 FB內容: 透過今天柯律師所公布的這張圖表,我想也要幫大家釐清一件事情,昨日陳菊 (花媽) 市 長的聲明,加上先前我在服務高雄地區所認識到的一些政府人員,我還是願意相信花媽願 意協調,但是她並不瞭解本案及安置過程事情的全貌。 證據就是:她說了99戶拿了安置費這件事情。 所以她會以為她提供了安置費,以及聽到部分人員來說這些人是拿過了補償金又不肯搬的 ,所以才會以為市府合理。 但事實上,這整件案子剩下的21戶抗爭者中,並不是黑戶。 這案子到底是什麼? 這案子首先要釐清的最大真相就是: 1. 擁有80%的【二戶大地主】土地已經賣給了市府並領取是事實,但那地主只有二戶。 2. 而20%剩下的不同意的【數十戶小地主】並沒有同意徵收也無領取特別救濟補償金。 3. 而不同意戶在40年前就選擇不同意。 4. 市府在徵收案後續只用了總徵收土地的一半7500坪蓋了果菜市場。 5. 後來的一半7500坪上面住滿了人,所以扣除那剩餘原本20%的地主後其它的確是違建 的黑戶。 6. 現在自行拆除的99戶多數都是黑戶。 7. 剩餘不願搬離的就是那20%的地主。 8. 那些剩餘的地主被當成黑戶只能領取70萬補償金。 透過這些事實,市府跟高雄市民必須要了解此案的關鍵,就是大家主張的滯洪、開發、新 蓋果菜市場、道路打通。 這些當地的地主並沒有反對。 而問題該問的是數學問題跟政治問題,市府本來就擁有80%的土地,而打通十全路,加上 蓋新果菜市場,需要用到百分之百的土地嗎? 現在蓋新的有滯洪池功能果菜市場+上打通道路,其實連市府既有的80%土地根本用不完, 那為何市府不願意主張就案現在的大小蓋下去就好,然後20%土地返還呢? 原來是因為在公務員的心理,如果按照法律規則走,那麼市府原本徵收15000坪地,後來 只用了7500坪,如果硬著頭皮要還地,不會只能還20%也就是3000坪的地,而是要連沒用 到7500坪都要跟著還給原地主,這樣政府就少了用地,或必須要用更高的成本買下來。 所以他們選擇死也只能宣稱當初徵收一切合法,市府徵收程序已經完成,所以持有的土地 是百分之百,而且原本的地目只使用7500坪不算沒用完。 但這些對市府的執政方便的選擇,卻要換來的是原本被不義徵收的人得承擔惡果,而這些 被犧牲的人,只能跟黑戶一樣領70萬被打發。 我只問其他高雄市民,今天這些抗爭戶昨天已經沒有堅持土地發還,只說要合理安置,你 看見上述這些真相後,你真的認為給70萬是合理的安置費用嗎? 你有土地的,從一開始就反對國民黨徵收,然後一路抗爭到底,最後你被當成黑戶,只能 跟黑戶一樣只領70萬,然後把你趕走,這樣算是合理的安置嗎? 你只要憫心自問,告訴我,你一輩子祖傳留給你的土地,最後因為當初政府的惡意徵收, 你最後只能被當成跟其他違建戶一樣拿70萬打發走。 你能活多久?你真的認為市府這樣做是合理的安置嗎? 最後一個問題,今天這些地主,昨天在面對市府的副農業局長鄭新福,要求的已經不是土 地發還,而是合理安置,公開協商,請問這二個訴求不合理嗎? 在你看到這些證據後,證明他們就是一開始不同意戶,也是真正有土地的20%地主時。 請告訴我,按照法律、按照政府責任、按照一個要推動轉型正義的政府上,我們真的要承 擔接受國民黨的不義徵收,然後只為了市政開發的成本考量,連這些抗爭40年的老先生老 太太們所要求的一點社會成本都不願負擔嗎? 請告訴我,所有的高雄人民,站在這些原本被國民黨不當徵收的20%地主的立場,在他們 綁著鐵鍊、抱著瓦斯桶下,只是喊出要【正式協商、合理安置】的訴求,以及市府擁有80 %土地,開發新果菜市場跟打通十全路完全沒問題的條件下,到底哪一點要求不合理? 今天請各位高雄人民自己當市長,你難道認為給這些人真正的合理安置會那麼難嗎? 我相信花媽是被蒙蔽的,因為她說現場隨時都有派公務人員現場駐點溝通,但是昨天直播 的公務人員是直接閃人的,昨天就是這樣,今天也是這樣,所以我相信花媽是被蒙蔽的, 但我希望她跟其他民進黨黨公職的人都不要被蒙蔽,所有的高雄市民們,都不要被蒙蔽。 給原本這些20%地主們一個合理的安置,同時也能兼顧開發與防洪,真的沒那麼難,請市 府展開協商,拜託。 http://i.imgur.com/QKzS3V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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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8.2.2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2808933.A.01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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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奕凱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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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所有權 法院判徵收合法 法律上站不住腳 誰幫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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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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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七可以說一下20%的土地要怎麼劃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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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oel1129 (49.218.2.243), 09/02/2016 17: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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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出來以後講一下為什麼是這個20%,不是另外一邊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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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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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國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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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推 民進黨最好趕快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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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菊趕快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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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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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那你為什麼不找戰友一起去對花媽丟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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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高雄人都覺得要拆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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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政鴻強拆就是獨裁,花媽強拆就是被蒙蔽? 去你的覺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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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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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黨憤青要在高雄挖牆角起飛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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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很喜歡濫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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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高雄人啦 左膠給我滾出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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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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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苗栗拆屋就是壞壞 高雄就是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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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人會不會說, 外地人別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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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媽會過個兩年再來道歉 這樣就可以跟氣爆案一樣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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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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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借轉公民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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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etalpha (114.39.221.63), 09/02/2016 17:45:58 ※ 編輯: jetalpha (114.39.221.63), 09/02/2016 1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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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房屋稅不代表一定有土地所有權以及產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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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給的這些資料看不出誰是有產權 誰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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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為什麼有產權的都是面民族路這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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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權狀拿出來一翻兩瞪眼 老拿一堆無關緊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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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如果徵收失效 過去四十年的地價稅誰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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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之沒失效的話 在公有土地上使用有無繳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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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覺得一些正式文件如果可以拿出來,地圖標記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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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都是沒有被釋疑的問題 另外今天聲請的假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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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扯一堆拉哩拉雜比較好處理,否則時間一拖長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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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過 不是四點就該知道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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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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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會到現在還是沒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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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就我的理解按最高行97年第二次庭長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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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後價金的發放有無被領取不會影響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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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效力 所以要主打徵收無效 我覺得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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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就算當年徵收無效 市政府基於打通覺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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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興建果菜市場還是能再徵收一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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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差啊,若徵收無效需要再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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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必須重新檢視徵收的必要性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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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oKfO3A (Public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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