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死到臨頭快被“電業法”給賣了還毫無知
※ 引述《mrforget (財去人安樂)》之銘言:
: 我支持電業自由化,
: 但是首先面對的絕對不是什麼"領的少,做的多"這種問題。
: 而是為什麼老百姓的納稅錢,長期下來鋪的電網要能供財團利用來營利。
喔,這個你不用擔心,因為現在規劃的電業法看起來就是這個方向,
首先,負責輸電的電網事業是獨立的國營事業,
不會民營化,所以也不會出售。
: 財團想賺這筆錢,那就看哪個用戶去跟財團申請,
: 財團再去申請。之後再拉線路到用戶家。
: 現在的供電方式還是不變。
: 公家的歸公家的,有人要用財團的就用財團的。
目前看來政府版電業法修法的方向就是如你說的這樣。
反之,目前看來台電版本的電業法修法方向,
那種垂直整合發電賣電輸電通通在同一家公司,
只是把台電依地區拆開的作法,才會有產生你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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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4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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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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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難伺候,電網民營化不行,不民營化也不行,真難伺候。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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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的不是叫囂民營化偏遠地方財團不會鋪線導致當地無電可用?
現在電網繼續國營也有話說,真的是難伺候。
而且退一萬步說啦,現在民營電廠售電也是透過先賣給台電再轉進台電供電電網,
然後台電在轉賣給使用者,就算電業自由化後其實也是這樣,
只是可能變成賣給一家叫台灣電網公司還是啥的國營公司,
國營公司再轉賣給使用者,或者是使用者可以指定要買某加電力公司的電,
然後電網公司收取服務費後提供電源供應。
怎麼可能真的無償免費使用,真是天才,
現在非中華電信固網業者難道可以無償使用中華電信的電話線路?
真是,天才。
反而,台電的電業法修正方案才真的有被免費使用的風險,
因為台電的電業法修正方向是『垂直整合』。
※ 編輯: xxyxx (61.230.44.196), 07/24/2016 15:31:01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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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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