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爆卦] 八卦板 鄭捷伏法 綠爆啦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雨蒼)時間8年前 (2016/05/11 00:24), 8年前編輯推噓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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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CVy2s1 ] 作者: billy3321 (雨蒼)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八卦板 鄭捷伏法 綠爆啦 時間: Tue May 10 23:32:13 2016 ※ 引述《Yada (亞洲第一大)》之銘言: : 我自己是不知道這種狀況算不算正義啦 : 法務部平常為了自己的名聲不願意殺人 : 就算判了死刑也沒有那麼快執行 : 如果這種是個目前的程序的話 : 那就應該按照這個程序走 : 這個程序大家罵 : 要改掉的應該是這個程序 : 而不是什麼事情都個案處理 : 今天我是不知道為什麼法務部突然加快了執行死刑的速度 : 因為平常至少要等非常上訴或是亂七八糟的更審都確立沒有了 : 才有可能執行 : 今天很明顯的是法務部因為輿論 : 加快執行死刑的速度 : 如果今天法務部會因為輿論加快速度 : 那麼也會因為輿論放慢速度 : 但是法務部這個單位到底應該是按照既定程序辦事情 : 還是應該按照輿論報紙媒體辦事情? : 鄭捷死不死說真的我不在乎 : 但是這種會看報紙辦事的法務部我覺得很可怕 : 因為這表示法務部已經沒有自己的判斷標準 : 而是從頭到尾都是在當牆頭草 : 如果加快死刑執行速度是之後的方針 : 那麼我可以接受 : 如果按照人權公約不輕易執行死刑 : 我也可以接受 : 我不是覺得這兩種做法很好所以接受 : 而是大家至少維持在政府機關不會爆走的情況下 : 可以好好的確定方針 : 但是如果今天法務部報紙治國 : 萬一之後他們只看中時的報紙怎麼辦 : 萬一之後鄉民錯了怎麼辦 : 那種結果我覺得對一個國家的殺傷力更大 : 我是覺得鄭捷該死 : 但我不知道這樣子殺掉鄭捷是不是正義 本文文長,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點一下圖文好讀版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2894338.A.D81.html 事實上,台灣的司法單位在這十幾年來,對司法的想像一直都沒有太多 的變動。台灣的司法改善也一直很有限。 如同你說的,只要程序不當,標準不一,就算你的目的是正義的,都很 可能會出現不正義的結果。 可是,台灣的司法機關重視程序上的正義嗎?可以從許多執法人員的想 法上略知一二。有檢察官呼籲要執行鞭刑,而不是解構犯罪成因,還有 當年可能蒐證不力、引發冤案的警察廖乾甫出面喊著「深信是鄭性澤殺 警」,還說破壞現場的行為是「已盡力蒐證」。 《自由廣場》檢察官談鞭刑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984068 讓證據說話:鄭性澤案再審之前 https://www.twreporter.org/a/opinion-cheng-hsing-tse-retrial 這幾年,台灣發生了許多的司法案件。從頂新的食安案件、詐騙頻傳, 到多起無差別殺人案的發生,許多人都不滿意司法的判決。但是,案件 還是持續發生,監獄人滿為患,許多人都擔心自己與親友的安全。 每個人遇到問題都說要司法改革。大家都希望降低犯罪率,再犯率,也 希望重大刑案不要發生,也不希望司法搞出冤案。但問題是,司法該怎 麼改?要改什麼?司法又有哪些問題?卻很少聽到政府對台灣的司法做 全面性的提減 小弟在民間司改會工作。藉這個機會,來談談台灣過往的全國司法改革 會議,以及未來可能召開的會議好了。最後,請容許小弟稍微提一下我 們忙碌了數個月準備的活動。 上一次政府全面討論司法問題,是在1999年,李登輝執政時代所召開的 「全國司改會議」。當時,會前舉辦了9次籌備委員會議,1次預備會議。 三天的會議集結了上百位院、部、審、檢、辯、學、中央民代、警界、 民間團體等各界重要代表,作成32項司法改革議案的決議,留下兩本堪 稱巨冊的會議紀錄。 當時的會議記錄: http://bit.ly/27a2GxE 但可惜的是,參與這場會議的與會者大多數都是具有法律背景的人。他 們並沒有花很多時間釐清一般民眾對司法的感受,就直接從他們認定的 問題下去討論、提出解法。因為法律人使用的用語與文字和一般人有些 距離,導致一般人實在難以了解討論的內容;而這個會議在短短數天內 就想定下未來的改革方向,自然就會被許多不同法律見解的法律人視為 兵家必爭之地。當大家想要決一死戰的的時候,最後就會堅持己見,而 主席之間意見有分歧也視為「無共識」,導致許多爭議沒有談出共識, 後續也難以推行。在全國司改會議會議結束後,只有官方自己的「全國 司法改革會議監督小組」這類的組織來監督會議決議的執行而已,要做 不做都是官方自己說了算數。甚至還有的決議被司法院2011年成立的 「司法院定位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直接推翻。 當時沒有共識的案子,以及沒有共識的理由可以參考司改會後來從文本 製作出來的會議記錄 http://bit.ly/1qaPt5Y 大家可以想像嗎?17年前的會議所決定的司法改革方針,十幾年了,居 然還有一些共識還沒落實。更不用說,當年還有多少改革方向被擱置。 結果就是像這樣,到今天,司法機關很多時候作事不是看法律、看人權, 而是跟以前一樣,拔草測風向。 未來會怎麼走?老實說,我不知道。不過,或許可以先從蔡英文的政見 開始看起。 蔡英文在競選的時候也承諾要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她在政見中提到, 「由總統承擔責任,召集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增加人民團體代表的參與, 整合司法改革政策及各項議題的意見,確立司法院審判機關化之目標, 並建立『人民的司法』,朝向『民主化』、『專業化』、『透明化』的 方向,提昇司法品質及可親性,透過「由下而上」的對話參與方式,引 進人民當法官的機制,落實司法為民、司法公正、獨立的理念。」後續 她還提到,全國司改會議要「檢視1999年之後未貫徹執行之司法改革問 題」、「研擬替代羈押手段的配套手段,以防止未決之被告逃亡」等等 目標。 http://iing.tw/posts/64 http://iing.tw/posts/65 可是,蔡英文沒有提到這個會議要怎麼召開。如果這個經過17年後再度 召開的全國司改會議和1999年的一樣,法律人在會議上高談理想,人民 無感,後續改革還無從課責,那麼就浪費了這樣的機會。下一次,不知 道又要等到幾年以後。 司法改革會議應當聽聽人民的聲音,了解人民在司法程序上看到的,或 是親身經歷的痛苦。因此,我們要從人民的問題和意見收集起,彙整成 大家都覺得重要的問題,搭配大家分享的經驗,來深究這些問題究竟是 怎麼產生。再來,由於一次性的會議一定很難談出成果,因此後續也會 希望在全國司改會議後,能成立一個持續運作的委員會,持續性的讓民 間與司法機關可以在委員會中溝通、對問題尋求共識。這個委員會必須 有極高的透明度,每次會議都有發言逐字與影像記錄,這樣才能避免委 員會的私相授受,也能讓人民監督這個委員會的運作是否適當。 為了從外界施壓新政府傾聽人民的聲音,司改會花了幾個月的時間討論、 思考會議流程,最後決定先從民間做起。我們先以有限的力量舉辦公開 透明、由下而上,反映人民意見的會議。第一階段到5月20日,我們會收 集大家認為司法的問題;接著,我們會邀集學者專家、民間代表,包含 社會、甚至科學等等不同面相的代表,一起針對這些表面上的問題深究 制度上需要改變的地方。最後,再針對結構性成因,提出各種司法改革 方案,列舉優、缺及配套措施,以尋求改革共識。 http://justice.care/images/bar1.png
目前在蒐集意見的狀態,大家可以上網對你認同的問題投票。如果你想 分享自己在這個議題下的經驗,可以在討論區留言;如果你覺得這些話 不能描述你看到的問題,也能到討論區發表你的看法,板主會和您討論, 並擷取出簡短的一句話,開給大家投票。 目前熱門的問題有: +710 偵查中的不當報導,造成輿論公審 +651 媒體未確實查證做出錯誤報導,傷害司法與當事人 +553 受刑人出獄後謀生困難,再犯率高 +550 民眾不熟悉司法運作實務,對司法運作方式產生誤解 +545 弱勢族群在司法中需要更多協助 +533 法官檢察官案件量負擔大,辦案品質受影響 +459 遇到官司民眾常不知該怎麼辦 +447 有些警察是執法人員自己卻不守法 +416 司法誤判造成當事人二度傷害 +374 法學教育培養出只會考試的法律人 +372 官司拖太久,打官司也要花很多錢 底下還有不少問題,像是「法學教育培養出只會考試的法律人」、「被害 人的權益不被司法重視」等等,也是熱門的問題。 我們也清楚網路平台難以涵蓋許多人的想法和看法,因此我們有中部辦公 室的同事,將從13日開始騎腳踏車環島,到各地區去巡講、收集意見。除 了蒐集大家對司法的想法,我們也會開辦講座,講述現在我們看到的問題, 有興趣的鄉民朋友請不要錯過囉! http://www.jrf.org.tw/uploads/keyword/image/66/banner_20160504.png
http://jrf-tw.github.io/images/justice-care/02.jpg
環島活動: http://www.jrf.org.tw/articles/875 在5月20日停止投票後,司改會會在5月25日召開記者會,把這些問題公布 出來,並把問題交給新總統蔡英文,讓蔡英文聽見人民對司法的期待,要 求新政府在之後的全國司改會議中處理這些人民提出來的問題。 我們不敢說這樣的投票一定可以釐清司法的問題。但至少,我們想要藉著 這樣的投票,努力讓那些法律人看見一般人對司法的感受,也希望未來的 新政府可以用公開、透明的方式,回應人民對司法的疑問與期許。 希望未來的政府,無論在司法的哪個方向,都能有一致的作為,而不是拔 草測風向。 投票網址: http://justice.care/step1 參與討論: http://talk.justice.care FB貼文: http://bit.ly/1UPaG22 民間司改會FB: http://fb.com/jrf.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09.220.2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2894338.A.D81.html ※ 編輯: billy3321 (140.109.220.235), 05/10/2016 23:33:46

05/10 23:33, , 1F
加油
05/10 23:33, 1F

05/10 23:34, , 2F
解構犯罪跟推行鞭刑明明就兩個獨立事件 混在一起講..
05/10 23:34, 2F

05/10 23:34, , 3F
問一下 好像沒有違法或程序不正義欸 觀感很差是真的
05/10 23:34, 3F
目前法務部的作法的確沒有違法。但是法務部很明確對死刑執行的時間標準不一, 沒有一致的程序,我認為這有很大的問題。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廖福特老師:「任何一個死刑犯執行,都必須確認沒有 再審、非常上訴或聲請解釋憲法等救濟途徑後,才可以執行死刑,這是最基本法 務部訂定的規範,也是避免冤獄的規定。才定讞19天,鄭捷可能拿到判決才沒幾 天,應該還在非常上訴的期限內,這是非常非常草率的行為!」

05/10 23:34, , 4F
給推
05/10 23:34, 4F

05/10 23:35, , 5F
加油
05/10 23:35, 5F

05/10 23:36, , 6F
加油
05/10 23:36, 6F

05/10 23:36, , 7F
明明就吱吱不爽馬下台前還有一番作為在酸XDDDDDDDD
05/10 23:36, 7F

05/10 23:38, , 8F
我與比利大的看法相同。雖然很多人認為程序正義=合法.....
05/10 23:38, 8F

05/10 23:38, , 9F
但我覺得合法只是符合程序正義的底線而已
05/10 23:38, 9F
合法一直都只是符合程序正義的底線而已。 而且還有很多東西雖然合法,但不合理。比如國民黨許多黨產都合法。

05/10 23:39, , 10F
加油!一堆人不管老幼都活在威權時代 該被時代所淘汰~
05/10 23:39, 10F

05/10 23:41, , 11F
沒哦 他已經有幫確認用盡所有救濟方法了
05/10 23:41, 11F
能不能多說一點呢?誰有幫確認用盡所有救濟方法?看不太懂呢

05/10 23:43, , 12F
怎麼感覺今天不久前看到巴拿馬文件下載,就執行死刑
05/10 23:43, 12F

05/10 23:43, , 13F
也太巧了吧 該不會又是拿來壓新聞
05/10 23:43, 13F
這也是有可能的狀況...

05/10 23:45, , 14F
加油
05/10 23:45, 14F

05/10 23:54, , 15F
那人民是不是至少也要稍稍進修一下法律最最基本的常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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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3:54, , 16F
?像本板已算有門檻的了,個人估計約四成人地檢署、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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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3:54, , 17F
分不清,最高院法官、大法官分不清,上次某篇底下看過近
05/10 23:54, 17F

05/10 23:54, , 18F
百個推噓文喊「殺人就是違憲」… 這種幼稚園程度的,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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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3:54, , 19F
一千次會也不可能討論出什麼有實益的東西吧?
05/10 23:54, 19F
投票的問題就有這個選項喔! 「民眾不熟悉司法運作實務,對司法運作方式產生誤解」 以及像是 「司法單位應加強與人民溝通,增進透明度」 若有興趣可以去投喔!

05/11 00:03, , 20F
我是看到這篇啦 #1NCVAkbA
05/11 00:03, 20F
其實我不太相信他說的話.... 我真的覺得,短短19天內真的連狀都不一定能寫好,更遑論提出救濟....

05/11 00:06, , 21F
推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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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0:10, , 22F
05/11 00:10, 22F
※ 編輯: billy3321 (140.109.220.235), 05/11/2016 00:19:4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05/11 00:31, , 23F
辛苦你們了,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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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1:24, , 24F
依現行法令規定,最高法院判決確定沒疑問後,法務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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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1:24, , 25F
長蓋章就可執行死刑。我不懂ㄧ直拖著要幹麻?你可以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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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1:24, , 26F
從法務部部長蓋完章到執行死刑太快,但是那是現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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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予給法務部部長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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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1:26, , 28F
我反到覺得現行法官判死成立的理由蠻奇怪的?現在坊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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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1:26, , 29F
都在說,殺ㄧ個不會判死,要殺兩個法官才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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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得,實務上法官判決還是受兩公約影響?
05/11 01:26, 30F

05/11 01:27, , 31F
結果湯母熊案凶嫌殺ㄧ個不用死;鄭捷殺四個真的判死了!
05/11 01:27, 31F
其實我認為要是有足夠的救濟時間,時間過了,大家認為該死,那死刑我目前 不會有太多想法。 但19天...實在太短了。 相關討論: http://talk.justice.care/t/147

05/11 02:26, , 32F
推~
05/11 02:26, 32F

05/11 08:53, , 33F
05/11 08:53, 33F

05/11 09:42, , 34F
確實蠻多人不知道法務部下轄檢察官 法官屬司法院
05/11 09:42, 34F

05/11 10:04, , 35F
網路上常看鄉民亂罵不起訴罵法官 法官亂判卻罵法務部長
05/11 10:04, 35F
可以參考這個討論: http://talk.justice.care/t/49

05/11 12:14, , 36F
05/11 12:14, 36F
※ 編輯: billy3321 (118.99.130.13), 05/12/2016 14:37:02
文章代碼(AID): #1NCWiZJm (Public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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