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政大搖搖哥被抓?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Duchess)時間8年前 (2016/04/02 00:34), 8年前編輯推噓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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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是因為判斷要不要就醫的依據讓大家不能接受 他們不能理解精神病患只是沒吃飯幹嘛要強制送醫 同時我認為要徵求一個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得病的患者要不要就醫 本身就是一個超級大的矛盾 有些傷害嚴不嚴重不是看外表就可以看得出來 不進食有可能是病情惡化的現象,所以強制送醫是可以接受的 加上他當下在掙扎,安全為上把他架著綁上去醫院也是合理 看到圖書館那位是因為有明顯外傷就強制送醫 有人就因此接受了.... 第一線人員要不要授予他們判斷的權力?我覺得應該也要有給予他彈性 不然遇到突發狀況怎麼辦?或者遇到這種還是需要進一步調查的,但是 卻拒絕掙扎的病患怎麼辦? 至於批評這擺明是貼標籤的行為,是因為最近的隨機殺人案讓一堆人 太敏感。 事實上,依照多數歐美先進國家的作法,受過訓練的警察,以及第一線的專業工作者如家 庭醫師、公衛護士、社工人員等等,都可以協同警方(有時需要法官批准),強制精神病 患就醫,接受為期3到7天的治療。短期安置的時間一過,如果評估需要長期留置,就得通 過更嚴謹的程序,由法官照會精神科醫師一致認同後,才能辦理強制住院。 政大搖搖哥事件,柯P做對或做錯了什麼?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75545#sthash.lTcd7QfS.dpuf 歐美國家會授予第一線人員的權力這點很值得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187.2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59528494.A.138.html ※ 編輯: Tiphareth (114.41.187.237), 04/02/2016 00: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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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我也會這麼做,想也知道這一定是有人通報,警察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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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來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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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被人權團體(大部份綠的)罵得要死;不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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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候出人命被藍綠家長罵的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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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唯一的錯,沒派社工師或醫生到場判斷要不要送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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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換無論藍或綠首長來當都ㄧ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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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最可惡的是被自願住院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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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就有疑問了呀! 一個有必要進醫院做進一步檢查的患者 沒有意識到自己生病 你還要爭取他的同意才能讓他進醫院 如果他拒絕了 就只能放棄讓他更嚴重? ※ 編輯: Tiphareth (125.230.7.7), 04/02/2016 11: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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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左派的關點我會跟你說對,自殘是身心自主權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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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_gCk4u (Public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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