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卦] 支持廢死的人變多的八卦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rpg)時間8年前 (2016/04/01 11:53), 8年前編輯推噓1(219)
留言12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M_Jw5ay ] 作者: d8888 (Don)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支持廢死的人變多的八卦 時間: Thu Mar 31 23:13:06 2016 ※ 引述《ns954411 (ns954411)》之銘言: 刪除中間引文只留大綱 : 首先我不知道能不能把理論過程寫好,寫漂亮,但我發現目前論述都太容易 : 缺乏一個真正好好說理過程,或許你仍然可以不同意,但我相信可以理性溝通 : 第一、死刑不可回復性 : 第二、冤獄產生不可避免 : 第三、死刑嚇阻性問題 : 第四、國家可否殺人問題 : 第五、憲法上問題 : 第六、生命的價值 : 第七、我們想要什麼樣的社會 推您這篇文,總結了廢死常見的思路。 個人簡單來說: 一、人命無價,所以不能放在天平上,不可以有死刑? 不必要的娛樂用電,可能帶來火力發電,每年製造一堆空氣汙染 不必要的汽機車造成的空氣汙染 抽菸害人吸到二手菸 以上都能引起肺癌,根本就是隨機殺人。而且台灣肺癌每年成千上萬的死亡,其實殺人數 遠比死刑來的高。但我們還是在做這些事情。因為做這些事情雖然會導致其他人類死亡, 但是利大於弊,所以政府允許抽菸,然後就會有二手菸讓不想吸菸的人得肺癌死去 廢死喜歡主張「每條命都無價」,但事實上我們每天在做把人命放上天平的事情,不管你 喜不喜歡把人命標上價格放在天秤的一端,你每天的日常生活其實都在這麼做。所以說「 每條命都無價」我認為不是對不對的問題,而是昧於現實的問題,因為不管你贊不贊成你 早就在做了。 所以即使人命關天,一旦誤傷難以恢復,國家冤錯案不可避免,我認為只要能論述「利大 於弊」還是可以支持死刑。接下來論述「利大於弊」,死刑的「弊」您都說完了,那「利 」在哪裡? 我簡單修改 #1M-J5-g6 我自己的文章 死刑不是復仇。 死刑不是復仇。 死刑不是復仇。 死刑是用與罪相當的刑罰,不帶仇恨,嚴肅而莊嚴的否定罪惡。死刑的意義在於刑罰的公 平,「罪刑相當」。犯罪的「罪」與制裁的「刑」必須相當,秩序才能為人信服,罪惡越 重要罰越重,否則難以服人。 1. 公司如果監守自盜偷錢,跟上班遲到罰一樣重,大家服不服? 2. 學校烙人打人跟上課打瞌睡罰一樣重,學生服不服? 老師會把作弊的學生記大過或是退學,不是仇恨學生,而是不這樣做,無以表示對錯誤行 為的否定,無法維護校規之威信,會讓認真遵守校規的學生對校規的信心產生動搖,覺得 遵守校規是傻瓜。所以將學生退學就算老師會因此難過流淚,該做也是得做。 而死刑呢?就是因為殺人時在太惡劣了,所以不用死刑,沒有任何「罰」可以跟罪犯的「 罪」相等,若不判死無以維護善良與正義的尊嚴。「不是我愛殺人,而是不殺服不了人」 ---------------------------------------------------- 檢察官請求對被告鄭捷處以死刑,核屬罪刑相當,合乎法律之目的,且無違背內部性界限 ,亦無權利濫用之違法,更無違反比例原則、平等原則、公平正義等法則,爰分別量處如 附表編號1 至4 所示之死刑,並均宣告褫奪公權終身,以彰顯國法尊嚴並維護法治、保障 社會安全; ---------------------------------------------------- 為什麼要用死刑?因為面對極惡的罪,不用同等的刑罰,會無法「彰顯國法尊嚴並維護法 治」讓百姓覺得法律不公平都偏袒壞人,民眾一旦開始瞧不起法律,那「保障社會安全」 就做不到了 二、犯罪的成因很複雜,死刑不能解決問題,所以不要用死刑? 我認為會這樣說的人,都對刑罰產生了不切實際的幻想,錯誤的幻想刑罰必須是解救一切 問題的萬靈丹。死刑不具備萬靈丹的效用,所以不要有死刑。 對,我也贊成光用死刑根本解決不了問題。但我還是支持死刑 一樣用比喻來說:國中生加入幫派飆車打同學,我相信也有複雜的成因(包括家庭教育等 )。如果學校的老師「只」把每個飆車打同學的極惡國中生開除退學,那肯定不能徹底解 決問題,一樣會有一批一批的極惡國中生上來繼續入幫派飆車砍人,永遠退學個沒完。 但如果反過來說:「讓同學退學根本不能解決問題,所以以後一律採用愛的教育。以後加 入幫派飆車打同學的,一律等同曠課處理,警告一次加罰掃廁所。」請問原本已經囂張的 打人小孩聽到了會怎樣?鐵定是氣燄更加囂張! 看出問題了嗎? 「將所有犯大錯的小孩退學」雖然不能徹底解決小孩犯錯問題,但還是能在問題發生後, 「罪刑相當」犯大錯用重罰的方式,讓很多人對已經失去顏面的規範重拾信心,讓很多人 認為這校規起碼公平,情形越惡劣罰越重。倘若因為小孩犯錯成因複雜,就放棄對犯錯的 小孩採取「罪刑相當」的處罰,那會讓其他人對校規失去信心。而且,沒有理由「超級壞 小孩退學」跟「找出小孩犯錯的原因」不能同時進行 死刑也是一樣。把所有惡劣殺人的人都抓去斃了,以後還是會有殺人犯。但把他們斃了起 碼會讓人覺得:這社會法律真公平,做大壞事有大惡報,罪刑相當,刑罰公平,遵守的心 甘情願。而且沒有理由「解決犯罪深層原因」是廢死的專利,維持死刑還是可以同時「解 決犯罪深層原因」。 死刑不需要解決所有的問題,只要在法律和善良的威信受到踐踏時,避免已經重創的威信 進一步受傷,這樣就夠了 三、「犯罪的成因很複雜,不全是死刑犯的錯」會有宿命論的問題 「殺人犯和罪犯犯罪的成因很複雜,包括環境、教育、生理等原因,不能全歸咎於殺人犯 ,所以不該用死刑」 「如果你我投生到殺人犯的家中受教育,也許也會變成殺人犯,所以他們情有可原,不能 用死刑」 這樣的論點,如果替換成 「我賺多賺少都是由上天決定,如果上天跟眷顧比爾蓋茲一樣眷顧我,我也能賺大錢」 「我錢賺得少,很多都是由環境決定,不能完全怪我」 你看出問題了嗎?「犯罪外力決定論」「人沒有自由意志」其實就是「宿命論」。 宿命論的問題大家應該都清楚,如果人一旦相信宿命論,認為人的一切都是由外力決定, 那人就會失去向上的動力。「犯罪他力決定論」問題也是如此,如果一旦因為犯罪成因複 雜,就不用「罪刑相當」去處罰罪犯,那就會落入類似宿命論的問題:人沒有去惡向善的 理由。反正你會壞,是因為你的環境壞,你會好,是因為你的環境好。那我當好人不就傻 瓜? 所以個人以為,就算犯罪成因複雜,很多犯罪真的都受到外在影響,也不能放棄「罪刑相 當」,因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人去惡向善的重要動力。一旦甚麼當推給外力,你 善也是環境的功勞,你沒有賞,你惡也是環境的錯,所以你沒有錯。那人就失去向善的動 力。 打比方:我知道學生暴力打人加入幫派成因也很多。但如果我跟學生說:「你打人是受環 境影響,你打人不是你的錯,所以你暴力打人加入幫派比照打瞌睡處罰就好」「你奮發向 上是你父母教的好,不是你的功勞,鄭捷如果出生在你家也會奮發向上」請問會有甚麼結 果?一定是紀律渙散,所有人都變壞,因為行善無功,做惡無過,沒有因果,沒有動力了 。 所以不管「犯罪由環境決定」是不是真的,我認為都必須維持應報理論,因為應報理論就 是講求現世就有因果,有因果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人行善去惡的動力。所以即使「犯罪由 外在環境決定」是真的,也不影響應報理論的正當性。因為否定「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自己負責」,甚麼都推給外力,那人就都不用向上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159.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437189.A.93C.html ※ 編輯: d8888 (220.134.159.80), 03/31/2016 23:14:31

03/31 23:16, , 1F
03/31 23:16, 1F

03/31 23:16, , 2F
死刑比鞭刑還殘忍
03/31 23:16, 2F

03/31 23:17, , 3F
這篇應該會被無視
03/31 23:17, 3F

03/31 23:17, , 4F
好文不推嗎?
03/31 23:17, 4F

03/31 23:18, , 5F
等一下會有人來叫你回去讀書
03/31 23:18, 5F

03/31 23:20, , 6F
快推 免得人家說我不懂
03/31 23:20, 6F

03/31 23:20, , 7F
廢死就整天在幻想 沒辦法
03/31 23:20, 7F

03/31 23:20, , 8F
為什麼支持死刑的人永遠看不到死刑的冤案…
03/31 23:20, 8F
因為死刑利大於弊

03/31 23:21, , 9F
等等可能又會看到跳針或是邏輯可笑。
03/31 23:21, 9F
※ 編輯: d8888 (220.134.159.80), 03/31/2016 23:22:15

03/31 23:24, , 10F
死刑確實可能造成不可逆的冤案 但人是自私的 願意拿死刑確
03/31 23:24, 10F

03/31 23:24, , 11F
保了許多可能再犯的人造成的傷亡的可能縮到0
03/31 23:24, 11F

03/31 23:25, , 12F
把自己不同意觀點尋邏輯說出來推 但還是要考量到死刑
03/31 23:25, 12F

03/31 23:25, , 13F
因為死刑有可能誤判, 所以重點應該在如何審慎使用
03/31 23:25, 13F

03/31 23:25, , 14F
不可逆隱含的弊病 大家理性討論總是好的
03/31 23:25, 14F

03/31 23:26, , 15F
為什麼廢死的永遠無視罪證確鑿的死刑犯
03/31 23:26, 15F

03/31 23:26, , 16F
來交換現代誤判率極低下死刑的冤死者的生命交換
03/31 23:26, 16F

03/31 23:27, , 17F
如果我跟你說, 振傑有可能會被冤枉, 你會同意嗎?
03/31 23:27, 17F

03/31 23:27, , 18F
終生監禁的情況下 就算機率再小 也是有機會再出來
03/31 23:27, 18F

03/31 23:28, , 19F
更且況有人竟然在推終生監禁去除化
03/31 23:28, 19F

03/31 23:28, , 20F
可是我不覺得死刑才能罪與刑相當 這樣怎麼辦
03/31 23:28, 20F

03/31 23:29, , 21F
如果改成罪證確鑿, 窮凶極惡者, 死刑; 其餘無期徒刑
03/31 23:29, 21F

03/31 23:30, , 22F
03/31 23:30, 22F

03/31 23:30, , 23F
廢死派同意嗎? 還是一定要廢死才可以彰顯道德尊爵不凡.
03/31 23:30, 23F

03/31 23:32, , 24F
認真討論給推
03/31 23:32, 24F

03/31 23:32, , 25F
只要支持死刑的, 一定都是下里巴人, 不堪教化?
03/31 23:32, 25F

03/31 23:33, , 26F
因為沒有所謂不可能誤判的判決,不要自己當包青天
03/31 23:33, 26F

03/31 23:33, , 27F
說的不錯
03/31 23:33, 27F

03/31 23:34, , 28F
所以你又無視罪證確鑿這幾個字了 你有種就說鄭捷是誤判
03/31 23:34, 28F

03/31 23:34, , 29F
罪證確鑿就是最恐怖的東西,因為不可能有意義的翻案
03/31 23:34, 29F

03/31 23:35, , 30F
是阿, 正傑有可能也是無辜的阿, 是不?
03/31 23:35, 30F

03/31 23:35, , 31F
,裡面出的任何錯誤都只會在人被殺了以後才會被看見
03/31 23:35, 31F

03/31 23:36, , 32F
回去看這篇的原文,鄭捷殺人再確定,你都可以肯定裡
03/31 23:36, 32F

03/31 23:36, , 33F
面沒有任何隱情?
03/31 23:36, 33F

03/31 23:37, , 34F
隱個屁情喔?是不是全台灣都知道他殺人了?
03/31 23:37, 34F

03/31 23:37, , 35F
他殺人沒錯,他可不可能是被唆使的?他可不可能是受
03/31 23:37, 35F

03/31 23:37, , 36F
到什麼影響的?你們為什麼好像包青天一樣,可以從頭
03/31 23:37, 36F

03/31 23:37, , 37F
到尾肯定你們知道的就是事實?
03/31 23:37, 37F
還有 914 則推文
04/01 09:18, , 952F
你有想過你只是運氣比較好 你才在這發廢文嗎
04/01 09:18, 952F

04/01 09:27, , 953F
一槍斃命也太便宜那些殺人魔了 不該活著償債嗎
04/01 09:27, 953F

04/01 09:28, , 954F
Z>B 就是你把人命給標價惹...
04/01 09:28, 954F

04/01 09:31, , 955F
推自己做的事就要自己負責
04/01 09:31, 955F

04/01 09:39, , 956F
利大於弊…?命的價值是你在定義的?
04/01 09:39, 956F

04/01 09:44, , 957F
04/01 09:44, 957F

04/01 09:54, , 958F
性惡論 需罪罰相當人才會因避免受罰而少犯罪
04/01 09:54, 958F

04/01 09:55, , 959F
我想廢死的就是在這核心點跟你想法相左 沒誰對誰錯XD
04/01 09:55, 959F

04/01 09:59, , 960F
大推
04/01 09:59, 960F

04/01 10:05, , 961F
神邏輯zzz
04/01 10:05, 961F

04/01 10:05, , 962F
照你講的你應該最喜歡法西斯政府
04/01 10:05, 962F

04/01 10:05, , 963F
通篇鬼扯...
04/01 10:05, 963F

04/01 10:05, , 964F
Z>B所以你就為了台灣人的榮光死去吧!
04/01 10:05, 964F

04/01 10:06, , 965F
支持罪罰相等 推個
04/01 10:06, 965F

04/01 10:14, , 966F
可是一路到最高法院判死刑 會經過很長的時間 到執行前
04/01 10:14, 966F

04/01 10:14, , 967F
時間也很長啊 這樣不就還有機會發現是冤獄嗎? 無期徒
04/01 10:14, 967F

04/01 10:14, , 968F
刑也有冤獄啊?廢死怎麼一直在意這個?
04/01 10:14, 968F

04/01 10:18, , 969F
台灣人對死刑的認知 就是殺人償命
04/01 10:18, 969F

04/01 10:20, , 970F
爆?
04/01 10:20, 970F

04/01 10:44, , 971F
雖然偏廢死 但論點清晰給推
04/01 10:44, 971F

04/01 10:48, , 972F
總結起來只提到嚇阻效果
04/01 10:48, 972F

04/01 11:34, , 973F
生命的價值 我不知道無人道的重罪犯有甚麼價值
04/01 11:34, 973F

04/01 11:39, , 974F
優質好文
04/01 11:39, 974F

04/01 11:41, , 975F
如果怕冤獄應該是做司法調查品質提升而非廢死
04/01 11:41, 975F

04/01 11:43, , 976F
推,第一點尤其中肯
04/01 11:43, 976F

04/01 11:44, , 977F
邏輯論理都很清楚!
04/01 11:44, 977F

04/01 11:48, , 978F
立場跟你對立,但是清楚到只能推了
04/01 11:48, 978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remprogress (36.226.170.65), 04/01/2016 11:53:17

04/01 13:09, , 979F
個人覺得這一串的重點在下面的討論......
04/01 13:09, 979F

04/01 14:34, , 980F
怎麼不說殺人魔殺掉一些人口過剩的人 也
04/01 14:34, 980F

04/01 14:37, , 981F
利大於弊 無限上綱論調 於事無補
04/01 14:37, 981F

04/01 15:07, , 982F
利大於弊的話,殺掉一個無辜的人可以救好多無辜的人時也
04/01 15:07, 982F

04/01 15:07, , 983F
該毫不猶豫的殺掉那一個人嗎?
04/01 15:07, 983F

04/01 15:41, , 984F
你怎魔卻定那個無辜的人這輩子都不會做壞
04/01 15:41, 984F

04/01 15:43, , 985F
事 無限上綱抽煙賣雞排害人得癌 也是害死
04/01 15:43, 985F

04/01 15:45, , 986F
人啊 平時說話太惡毒 害朋友自殺 也害死
04/01 15:45, 986F

04/01 15:47, , 987F
人 誰知道誰是無辜的人 無聊
04/01 15:47, 987F

04/01 16:50, , 988F
你這是效益主義式的思考
04/01 16:50, 988F

04/01 16:51, , 989F
而且你的論述太過武斷 我覺得沒有Z>B
04/01 16:51, 989F

04/01 17:50, , 990F
搞不清楚法律的威信是誰毀的直接噓
04/01 17:50, 990F
文章代碼(AID): #1M_V2lXI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