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 死刑制度
嗯… 接下來的這個想法不曉得各位是覺得怎樣?
說實在的,我不支持死刑,但是我非常支持嚴厲且終生不得假釋出獄的終生監禁,而且我
覺得這種方式比死刑更有效防止犯罪且更有嚇阻性。
怎麼說呢? 簡單而言,死刑只要一槍就把囚犯上西天了,而我們都還不曉得「西天的生活
」到底是快樂的還是痛苦的。但是如果是不假釋且實行嚴厲的勞動制度,我相信囚犯過沒
多久就會覺得生不如死了,而且這種事要一直做到死為止,這種做法比死刑更痛苦,而且
根本不需要費一槍一彈,也不用執行被動且不人道、違反大自然的生命法則的死刑,所以
我覺得這樣還比直接槍決更有效嚇阻犯罪且也符合廢死的想法。
再說,死刑真的是治標不治本啊。這麼想好了,你殺了個罪大惡極的大壞蛋,不代表這社
會就不存在其他壞蛋。 你可能會想說這樣不是有嚇阻作用嗎? 但是你覺得既然有不用殺
掉一個壞蛋就能更有效嚇阻的方法,何必再用這種「傳統」的處死方式來解決犯人呢?
當然,這不是最好的,我們還是應該著眼於如何預防犯罪才是重點,畢竟預防勝於治療,
才會讓社會過得更好
西方社會已經長期廢除死刑的另一個想法是說,這是種尊重生命的觀念。你可能會覺得說
,這種生命有什麼好值得尊重的啊? 但是這裡的尊重並不是大多數人想的「尊重生命的
『靈魂』」,而是「尊重生命的『本身』」。而且你可以想想,每個人都是母親懷胎十個
月才被辛苦出生的,結果這樣好不容易誕生出來的生命卻被別人給終止了,即使這個人罪
大惡極,但也不能因為他壞壞的頭腦和廢渣的靈魂就把他整個肉體給殺了吧,把他當動物
關起來還算合理,但是把他殺了就是不尊重生命的作為。記住,我們不是神,我們沒有處
決任何生命的權利!
結論是,預防犯罪才是最重要的,其次才是討論如何處罰最有效果。而要論處罰方式,死
刑並不是萬靈丹,它更是不尊重生命的作為,寧可把一個跟猛獸一樣的人關在籠子裡關一
輩子,也不該將他給殺了吧! 你可以想想,你再怎麼樣也不會把一頭猛獸無故的給殺了
吧,猛獸就是要被關在籠子裡。死刑犯也一樣,他也是生命,其生命應該被尊重但是還是
要把他關起來才安全,我們不是一味的只會從眾,認為死刑就是好的,應該多去思考怎樣
做才是讓社會更好、更安寧,而不違反大自然的法則才是真正該去注重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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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09.15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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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anana2014 (120.109.151.71), 03/13/2016 12: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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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你應該從整個社會的觀點來看這件事,而非單從被害者家屬的眼光來看
我知道被害者家屬心情會非常難受,但是歐洲很多國家早已廢除死刑多年,他們的被害者
家屬難道不希望那些人死嗎?你可以仔細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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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 宗教因素…
你以為他們還是政教合一啊…
還有,以事實面來講,死刑真的不能解決社會犯罪啊,你若真要嚇阻犯罪,就是要給犯人
「「「無比的痛苦」」」。你以為一槍打斃他讓他上西天之後他會覺得痛苦嗎? 不!!
!我反而覺得那些死囚在臨死前會覺得很快樂,因為終於可以擺脫人世間的壓力了。你還
在認為把囚犯處死就一了百了了嗎? 那現在為什麼還這麼多重大犯罪行為? 如果廢死成
功,我想告訴那些原本的死囚:不被處死很高興是吧? 等著瞧吧,不被處死才是痛苦的開
始,我們應該學北韓實施「勞改」,讓那些人知道什麼才是真正的「無比痛苦」。
所以記住,我們要給囚犯的是「痛苦」,不是就一槍把他打斃就算了,更何況你又知道西
方極樂世界是快樂還是痛苦的,不如在人世間就施加壓力給他,一來勞動制度對社會也有
貢獻,二來也能有效嚇阻犯罪,三來也能給與囚犯無限的痛苦,四來也是對生命的尊重。
我先聲明我沒有任何宗教意圖,我也不信任何宗教,但是我說的已經夠中肯了,廢死也跟
宗教沒有任何關係,這是種想法,是種對社會犯罪的理性處理。我說過了,我們應該是要
讓社會更好,無外乎是要能嚇阻大眾以及施予囚犯壓力,更重要的是「預防犯罪」才是重
點,只會處決要犯而不讓囚犯痛苦以及未雨綢繆,我想這樣才笨吧。
而且如果歐洲人是因為宗教因素而廢除死刑,那早該在古代歐洲死刑就該消失了,就不會
有什麼斷頭臺之類的刑具了。結果你知道嗎? 英國在1998年才廢除所有的死刑、法國在1
981年也才廢除死刑、其他像北歐、加拿大、澳洲等國也在70到80年代才全面廢除死刑,
這說明了廢死並非全然是宗教因素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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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我的議題好像沒什麼相關餒,你覺得這是問題嗎?
監獄不夠不會把樓蓋高一點嗎?人手不夠不會加強出入口的地方嗎? 不管再怎麼樣,這
種問題應該可以再想辦法吧... 而且這跟處理罪犯好像沒什麼關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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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死刑會不會鼓勵犯罪或是不是一種政治思潮,死刑本來就不應該是刑罰的方式了,原
因我之前說很多了,在此不再贅述。還有我說的痛苦是要會對社會有貢獻的「勞動制度」
,例如在烈日下造橋鋪路等對社會有貢獻的事。什麼宮刑剝皮的並非我所謂的痛苦,那叫
凌虐,那也是違反人權且不尊重個體的行為,我怎麼可能會去支持那種「痛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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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本來就不是為了滿足個人心理需求而制定的,但是有些人就認為這是給受害家屬的一
個復仇需求。沒辦法,可能是受傳統觀念影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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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一句,台灣目前還尚未廢除死刑,我哪來的廢死後的殺人罪犯案數據啊?還有,我提
倡的不單單只是廢除死刑而已,終身監禁和勞動制度也是提倡的目標。
還有,就是假釋才讓罪犯有機可乘繼續再社會上為非作歹,你知道他在被關之前已經不曉
得殺了多少人了,假釋之後不曉得又要犧牲幾條人命。喂,這樣很危險你知道嗎?殺人犯
之所有會惡劣,就是他們惡性不改,想再教化他們說實在非常困難,所以別想他們關完之
後會有多好,人性就是這樣。
另外,那個加蓋樓層只是舉例而已,我要講的是這跟我談論的內容並無相關,而且這種小
問題可以再想辦法,不是單只有靠我這種方法而已。
最後,我不曉得你說的什麼「給被害家屬一把槍讓家屬親自發揮報復獸性是否違反自然法
則 ?」,你的有些句子在我看來非常奇怪,所以請發言時加「標點符號」好嗎?
※ 編輯: banana2014 (101.139.141.52), 03/13/2016 2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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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請問一下,中華民國的刑法有提到說制定本法的目的是為了「應報」嗎? 不要認為
維基寫的都是對的,而且維基上面明明白白的寫說「刑罰的目的『通常被認為』有三種」
,亦即它只是被普羅大眾“認為”的而已,並不代表刑法制定目的的本質就是如此,所以
請以實際法規制定的為準,維基真的只能當作參考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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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某些層面來看,其實執行死刑的成本不見得比終身監禁還來得低,有的時候為求周全
的人權保障,判死刑的司法程序可能會比其他包括終身監禁案件更加嚴謹,有時程序費用
不一定較終身監禁不得假釋還來得低,更何況若誤判的話付出的社會成本反而會更高。
還有同一獄警也不是一天24小時都在站崗吧,他們也是輪班制的。另外如果你說獄警很危
險,現在關著這麼多死囚還尚未處死,他們每天不也是都處在危險之境嗎? 何況囚犯被關
時身上也被限制不能有任何武器,攻擊能力也有限。
要搞終身監禁不一定要很有錢,如果是這樣,那很多已廢除死刑的落後國家,其囚犯不是
早都逃獄了嗎? 所以沒有人說要搞廢死就一定要很有錢。
告訴你:目前有100多個國家早已廢除死刑了,你還在認為廢除死刑是少數幾個有錢國家
才有的「特權」嗎?
※ 編輯: banana2014 (101.139.153.140), 03/14/2016 14:40:13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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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人,什麼蠢問題…
不支持廢死就用這種爛問題反問,自己回答你自己的問題吧,我不屑回答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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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是廢除一切死刑的國家,綠色是廢除非特殊時期罪刑的死刑的國家,橙色是法律保留
死刑但實際上已廢除死刑的國家,紅色是仍然執行死刑的國家
至於資料,這篇寫很多了,我不再浪費時間多打了
http://elysii.net/4836
還有啊,我又不是為流行而廢死的,請你仔細再看清楚我的觀點好嗎? 如果說執行死刑與
廢死後的犯罪率沒有差別、甚至廢死後的犯罪率還比執行死刑來得低,那當然不執行死刑
比較好啊。我寧可看到一個罪犯在人世間一直活得痛苦、生不如死,也不願看到他活得好
好的然後被槍斃被送到「極樂世界」去。你知道死囚在被槍決前活得很爽嗎? 在臨死前還
能吃大餐… 幹嘛啊? 你以為死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嗎? 不要再以這種傳統的觀念來解決這些
事了好嗎? 死刑真的能一了百了嗎? 真想不透為什麼還是有這麼多堅守傳統觀念的人餒…
※ 編輯: banana2014 (219.80.132.162), 04/03/2016 09: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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