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FB] 馬英九大幅開放低薪白領外勞 14天上路!!!!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黃小羊)時間10年前 (2015/12/29 21:56), 10年前編輯推噓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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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MWYqyP9 ] 作者: phaq (廢客)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FB] 馬英九大幅開放低薪白領外勞 14天上路!!!! 時間: Tue Dec 29 14:50:30 2015 這篇來談一下台灣勞工可悲的薪資降低政策 1. 外勞人頭稅之就業安定基金 一)何謂就業安定費?   依據最新修正公布之「就業服務法」及「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雇 主經核准自聘僱外勞入境翌日起,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之就業安定基金專戶繳納就業安定 費,作為加強辦理有關促進國民就業、提昇勞工福祉及處理有關外國人聘僱管理事務之用; 雇主未依規定期限繳納就業安定費者,得寬限三十日;於寬限期滿仍未繳納者,自寬限期滿 之翌日起至完納之前一日止,每逾一日加徵其未繳就業安定費百分之一滯納金。但以其未繳 之就業安定費一倍為限。加徵前項滯納金三十日後,雇主仍未繳納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就其 未繳納之就業安定費及滯納金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並廢止其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 (二)就業安定費繳納方式如何? ●雇主應自外勞入境之翌日起,按聘僱外國人從事之行業別、人數及勞委會公告之就業安定 費月繳數額,以每二個月為一期,計算該期應繳之就業安定費,於次期第一個月二十五日前 ,向本基金繳納就業安定費;雇主亦得以二個月以上為期,提前至各地郵局以劃撥方式繳納 。 ●雇主自第一筆繳納之就業安定費用起,即以雇主身分證號碼或公司統一編號為帳號累計儲 存,當該累計已繳金額小於雇主自引進第一個外勞起累計之應繳金額時,請雇主按時繳納; 當雇主繳納之就業安定費,超過應繳納之數額者,得檢具外勞出境或其他證明文件向中央主 管機關申請退還。 ●就業安定費月繳數額自九十一年二月一日起調整為: ‧一般製造業及製造業重大投資傳統產業工人:每人每月2000元(每日67元~非整月者)。 ‧製造業重大投資非傳統產業(高科技)工人:每人每月2400元(每日80元)。 ‧一般營造工及漁船船員:每人每月1900元(每日63元)。 ‧重大公共工程營造工(舊案):每人每月2000元(每日67元)。 ‧重大公共工程營造工(新案):每人每月3000元(每日100元)。 ‧家庭監護工(舊案):每人每月1500元(每日50元)。 ‧家庭監護工(新案):每人每月2000元(每日67元)。 ‧養護機構監護工:每人每月2000元(每日67元)。 ‧家庭幫傭(本國雇主申請案):每人每月5000元(每日167元)。 ‧家庭幫傭(外籍人士申請案):每人每月10000元(每日333元)。 以上這個法規,就是規定雇主,僱用本國勞工跟外國勞工的"門檻"。 雇主如未依規定繳交,除將徵收滯納金外,並得由主管機關廢止其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 。 看看新加坡 http://twbusiness.nat.gov.tw/files/201303/1020314SGnews.pdf 僱用外國勞工,政府每月收120~750 SGD( 大概台幣3千~ 一萬七),僱用比例越高收越多 低薪工作收越多。 人家的政府是真的政府,我們的馬政府是中國的地方政府。 2. 中國人不是外國人 上面講的法規是針對"外國人",雖然KMT都跟你講陸生陸配陸幹是比照外籍。 但白紙黑字的法規不是這樣講的,你媽媽知道你被KMT騙了嗎? 根據經濟部人才網 http://hirecruit.nat.gov.tw/TopMenu.do?method=faq&ssid=02 Q20:在大陸地區出生而旅居其他國家且尚未取得該國家國籍的人士,應聘來臺工作,如何 申請工作許可 ? 大陸地居人民旅居海外,未取得其他國家國籍者,其仍具大陸地區人民身分,必須適用臺灣 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規定,目前尚未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工作。 但實際上 http://www.awakening.org.tw/chhtml/epaper_view.asp?id=153 上面那個"未開放"的意思,就是目前陸籍員工,不適用所有針對外籍勞工規範的 就業服務法規定,而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這個來開放全包。 中國白領來台目前係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大陸地區專業人 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服務許可辦 法」。 在位階上面。 法律:指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條規定: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需經 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例如公務人員任用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省 縣自治通則。 命令:指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三條規定: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 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命令包含授權命令及職 權命令,授權命令又分為法規命令與非法規命令,一般稱為法規命令, 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條第一項規定:「本法所稱法規命令,係指行 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 生法律效果之規定」。 神奇吧,"辦法"對KMT政府可以超越"法律"。讓大陸員工來台灣完全不受就業服務法 的管轄。 配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修正公布施行,大陸地區配偶在臺灣地區依 親居留期間無須申請許可即可工作,於98年8月12日廢止「大陸地區配偶在臺灣地區依親 居留期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 目前已經開放,但政府跟你講沒有的陸籍員工免繳就業安定基金項目 大陸商務人士來台商務活動,係指下列各款: (一) 演講。 (二) 商務研習(含受訓)。 (三) 履約活動(含為邀請單位從事驗貨、售後服務、技術指導、培訓等)。90天 (四)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服務。跨國企業係指在二個以上國家建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由母 公司或本公司進行有效之控制及統籌決策,以從事跨越國界生產經營行為,其母公司或本公 司設於外國、香港或澳門且在臺灣地區設有子公司或分公司,或其母公司或本公司設於臺灣 地區,並符合下列各款要件之一之經濟實體: 1、申請前一年於全世界資產達二十億美元以上。 2、經經濟部核發營運總部認定函。 3、國內員工人數達一百人以上,且其中五十人以上具專科以上學校學歷 4、國內年營業收入淨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 5、區域年營業收入淨額達新臺幣十五億元以上。 (五) 短期商務活動交流 (含商務訪問、會議、考察、參加展覽、參觀展覽、海空運服務 來台停留天數: 從事商務訪問、商務考察、商務會議、演講、參加商展及參觀商展者,其停留期間自入境翌 日起算,不得逾一個月。 從事商務研習(含受訓)者,其停留期間自入境翌日起算,不得逾一個月。但邀請單位在臺 設有營運總部(須領有經濟部工業局核發之認定函)及在臺設有研發中心(須領有經濟部核 發之證明文件)者,其停留期間自入境翌日起算,不得逾三個月。 從事驗貨、售後服務、技術指導等履約活動者,其停留期間自入境翌日起算,不得 月。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依活動行程核定停留期間,最長不得逾三年。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從事商務活動,來臺日期或行程如有變更,邀請 於申請人入境前或行程變更前檢具確認行程表,於線上申請並傳送變更後之行程表,經本署 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後,准予備查。 -- Taiwan needs China ! ╗╬╬╬╔ 中國不能亡! 桶了一個longstay ╭┤ ╞╮ 還有千千萬萬個ls ¥╰╡╱▲\╞╯$ M社會! ╔╝╗ 查理(y)! 活不下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1.48.1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1371836.A.649.html

12/29 14:51, , 1F
大家會這樣反彈是因為怕自己22K的工作被搶走,懂?
12/29 14:51, 1F
不是,是15K~150K..... 簡單來說如果 A公司聘用外國人 B公司聘用中國人 A公司有薪資限制、繳人頭稅、僱用比例。 B公司沒有...... 最後市場上剩下都是僱用中國人的公司,而且是中國公司,台灣政府收不到稅金那種 然後你還要幫忙繳健保。

12/29 14:58, , 2F
48k以下的都會被搶,沒超過這個值的捏緊了
12/29 14:58, 2F
※ 編輯: phaq (210.61.48.187), 12/29/2015 15:43:49

12/29 17:03, , 3F
推有心!推專業!
12/29 17:03, 3F

12/29 17:18, , 4F
聘用便宜中國人雇員的公司將產生巨大的商業利益
12/29 17:18, 4F

12/29 17:18, , 5F
對競爭市場的影響連老闆都不能倖免
12/29 17:18, 5F

12/29 18:40, , 6F
12/29 18:40, 6F

12/29 21:54, , 7F
借轉公民版
12/29 21:54, 7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Tomwalker (111.250.57.170), 12/29/2015 21:56:18

12/29 21:58, , 8F
有同意給你轉錄嗎?
12/29 21:58, 8F

12/29 22:08, , 9F
大家看清楚!!!
12/29 22:08, 9F

12/30 01:16, , 10F
這種問題你去問原作者
12/30 01:16, 10F

12/30 07:03, , 11F
國民黨就是以中國為主體 不講統獨就是這下場
12/30 07:03, 11F

12/31 22:10, , 12F
一樓只剩這種話能說喔,五百真好賺
12/31 22:10,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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