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社論]劣油案判決比一比:頂新無罪,「正義」得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寶藏巖公社)時間10年前 (2015/12/18 20:53), 10年前編輯推噓8(9123)
留言33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推 link1234: 法官的判斷能力有問題時就該考慮用陪審團或其他方式! 12/18 20:42 → link1234: 這個要從ㄧ開始立法目的講起:究竟立食安法的目的是什 12/18 20:43 → link1234: 麼? 12/18 20:43 推 link1234: 這完全是有問題的,應該走向陪審團制,兼顧各界的聲音 12/18 20:49 → link1234: 目前的進度還在停留在觀審制,也許是時候往前推展了! 12/18 20:50 這時候就要啟動貼圖啦! http://i.imgur.com/gFalHQQ.png
為什麼只有恐龍法官 沒有恐龍刁民? 法庭上無理取鬧的刁民 其任性程度較之恐龍法官有過之而無不及啊! 反正不合我意就是違法 也不知他哪來的自信認為自己對法律的解釋毫無違誤?

12/18 21:00, , 1F
你貼啊xd, 同樣的案子兩個地院判斷不同,這該說什麼好
12/18 21:00, 1F
有人看不懂中文? 強冠:2014 頂新:2012 食安法修正:2013年6月 真不知道你哪來的自信認為你比法官懂法律?

12/18 21:03, , 2F
是任性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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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21:05, , 3F
應該像阿扁一樣先關起來再慢慢找證據入罪對吧?
12/18 21:05, 3F
這時候就要推實質影響說啦 同一部法律 阿扁有罪 但林益世無罪 真不知哪個判決的見解才是對的

12/18 21:06, , 4F
然後你想說舊法不適用新法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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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21:07, , 5F
你要這樣詭辯鑽法律漏洞我也沒辦法啊!
12/18 21:07, 5F
我看你才是詭辯吧 行為時法律沒有規定處罰 你憑什麼入人於罪? 連這基本觀念都沒有 還想談什麼法治?

12/18 21:14, , 6F
然後就跟那些廢死團體ㄧ樣戰民眾沒法律素養?
12/18 21:14, 6F
這本來就是事實 有什麼好懷疑的 就如同你主張可以拿2014年的法律處罰2012的行為 這真的不知要該怎麼說了 ※ 編輯: treasurehill (36.229.33.6), 12/18/2015 21:16:42

12/18 21:15, , 7F
民眾是真的很沒法律素養 我必須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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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很奇怪了啊,為什麼你的法律叫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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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等大家的法律素養提升 但不代表法律素養會自動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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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乖乖照規定實標式的廠商就不是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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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定義是一樣的 看誰解釋的正確清楚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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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違法添加參偽的叫有法律訴養?我想大家都看的很清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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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21:17, , 13F
法律素養不是形容有沒有犯法 是對法律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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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回到我的問題啊,你究竟是要食安法保障國人健康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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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堆法律漏洞給那些法律人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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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明朝的劍可以斬清朝的官? 這就是你的法律素養? 包龍星都比你強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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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treasurehill跟你說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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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reasurehill (36.229.33.6), 12/18/2015 21: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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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嗎!你能解釋為什麼魏應充要違法參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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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鑽的法律漏洞 2014年補起來了也抓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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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新法處罰舊行為怎麼想都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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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21:20, , 20F
這正好是法律本身最大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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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21:20, , 21F
明明食藥署當初的規定就是要有GMP標彰才合格,他就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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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21:20, , 22F
另外解釋破壞國家體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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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跳針啊 就跟您說GMP標章沒有法律強制力 你是聽不懂嗎? http://www.npf.org.tw/printfriendly/14243

12/18 21:20, , 23F
法律只能亡羊補牢 他沒辦法把以前的羊抓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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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21:21, , 24F
既然如此,就不要怪我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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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21:21, , 25F
那就是法律的問題啊 現在補起來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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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21:21, , 26F
诶 怪你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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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reasurehill (36.229.33.6), 12/18/2015 21:22:59

12/18 21:23, , 27F
這都是法學緒論的基本概念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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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9:54, , 28F
因為法律本來就是為有錢有權的人服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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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9:58, , 29F
有錢人犯法就算有罪法官自由心證之下就變無罪 所以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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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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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只有我看得懂limk1234在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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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2:22, , 32F
法官是領薪水的 大權在手 不能跟刁民相提並論
12/20 12:22, 32F

12/21 21:45, , 33F
鄉民水準要好點吧,變成教法學緒論是怎樣啦XD
12/21 21:45, 33F
文章代碼(AID): #1MT06lW_ (Public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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