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法治] 隨機殺人事件的成因與現象探討 李茂生
我個人的意見只有一句:
當一個需要學術討論的議題用"頭砍給你"這種賭咒的方式來決定,
這篇演講已經是廢文了。
又(再多一句好了),
李茂生不是法學博士嗎?
他怎麼會不知道"違反公序良俗的要約無效?"
換言之,"頭砍給你"這個賭咒本身就是違法的,所以他不是耍詐,就是明知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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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鄭捷家不是有錢有勢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38.195), 06/08/2015 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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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還是賭頭問題比較大。
說真的,禮貌生要賭腦袋,我也可以跟他賭,
因為沒辦法證明死刑"真的沒有威嚇力"!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38.195), 06/08/2015 20: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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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要挑什麼啊,只是對這種八家將式的講話方式很鄙夷罷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38.195), 06/08/2015 20: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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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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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這篇可是非常嚴肅的。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38.195), 06/09/2015 06: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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