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時代力量.社民黨 是執政聯盟還是反對黨?
最近在版上看到許多第三勢力的討論
想到之前在賴中強的臉書上有看到相關po文滿值得參考的
在此貼上來供大家討論與思考!
請問貴黨是執政聯盟,還是反對黨?
(全文轉貼自: http://on.fb.me/1Bk8faz )
這個問題不是要質問民進黨或蔡主席,人民完全理解民進黨的執政企圖與選戰布局。這個
問題是要問時代力量,社民黨的朋友(綠黨做為反對黨的答案相對清楚)。如果明年初國
民黨贏得大選,相信時代力量,社民黨會繼續站在在野的立場,批判、監督國民黨政府;
反之,如果明年初蔡英文當選總統,時代力量,社民黨會加入民進黨的執政聯盟,還是擔
任反對黨?
這個問題,模糊不得,到底人民投票給貴黨,貴黨將來要在憲政體制中扮演何種角色?這
麼根本的問題,人民有權利在投票前知道答案。沒錯,台灣的民主轉型並未徹底完成,而
國民黨是舊體制的捍衛者與既得利益者。如果民進黨執政,人民仍期待,在追討黨產、推
動司法改革、憲政改革上,第三勢力與民進黨合作。但是,在體制改革之外,第三勢力或
個別政黨,對於民進黨政府的施政計畫,到底要扮演執政聯盟的辯護者角色(例如民進黨
台北市議會黨團與柯市長的關係),還是要扮演反對黨的批判監督角色?
就如同2008年賴幸媛入閣出任陸委會主委,台聯要求賴幸媛在辭職與退黨中做出選擇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250310
在台灣的憲政脈絡下,擔任反對黨與出任閣員是不相容的命題。如果民進黨政府邀請時代
力量的成員出任法務部長,邀請社民黨的朋友出任衛福部長、勞動部長,(或者邀請綠黨
出任環境部長),請問貴黨的選擇是什麼?如果民進黨「禮讓」貴黨國會議員出任委員會
召委,「協調」交換條件是貴黨支持民進黨政府的法案,貴黨同不同意?人各有志,2016
年大選,貴黨的「志」,是執政聯盟,還是反對黨?民進黨不是第一次執政,蔡英文也不
是第一次選總統,貴黨應有足夠的資訊判斷,對於這樣的「民進黨政府」,貴黨的選擇是
什麼,請給人民一個答案。
衷心期待國民黨下台,民進黨重新執政。而民主體制需要反對黨,我們卻不可能期待下台
後的國民黨扮演這個角色,尤其在對中關係與政商關係上,錯綜複雜的歷史與國際因素,
讓台灣需要比民進黨更能抗拒中國、比民進黨更能抗拒財團的進步反對黨。欠缺議會反對
黨有效監督的賴清德市長,已經告訴我們,進步反對黨在民主體制中的重要性。1129國民
黨大敗後,台灣史上第四波組黨運動的歷史任務,已經不再只是「讓國民黨下台」,而是
,在民進黨再次執政的同時,重建進步反對黨,一個標舉自由、平等、團結、永續的進步
價值,一個讓社會繼續前進的政黨。
媒體報導綠黨、社民黨、時代力量嘗試整合,共推不分區候選人。團結力量大,但總要志
同才能道合。既然在同一份政黨不分區名單中,就已經是高度整合的政黨聯盟。先不談優
先法案,先不談共同政綱,先請問,貴黨到底是要加入執政聯盟,還是要當反對黨?總不
能,政黨聯盟中有些人要加入執政聯盟,有些人要做反對黨。那叫選民怎麼投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17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32482746.A.AFA.html
推
05/24 23:54, , 1F
05/24 23:54, 1F
→
05/25 00:00, , 2F
05/25 00:00, 2F
→
05/25 00:14, , 3F
05/25 00:14, 3F
→
05/25 00:15, , 4F
05/25 00:15, 4F
→
05/25 00:15, , 5F
05/25 00:15, 5F
→
05/25 00:15, , 6F
05/25 00:15, 6F
→
05/25 00:16, , 7F
05/25 00:16, 7F
→
05/25 00:16, , 8F
05/25 00:16, 8F
→
05/25 00:17, , 9F
05/25 00:17, 9F
→
05/25 00:18, , 10F
05/25 00:18, 10F
推
05/25 00:24, , 11F
05/25 00:24, 11F
→
05/25 00:29, , 12F
05/25 00:29, 12F
推
05/25 00:33, , 13F
05/25 00:33, 13F
推
05/25 00:35, , 14F
05/25 00:35, 14F
→
05/25 00:36, , 15F
05/25 00:36, 15F
推
05/25 01:03, , 16F
05/25 01:03, 16F
→
05/25 01:04, , 17F
05/25 01:04, 17F
→
05/25 01:04, , 18F
05/25 01:04, 18F
→
05/25 01:05, , 19F
05/25 01:05, 19F
→
05/25 01:06, , 20F
05/25 01:06, 20F
→
05/25 01:06, , 21F
05/25 01:06, 21F
→
05/25 01:07, , 22F
05/25 01:07, 22F
推
05/25 01:13, , 23F
05/25 01:13, 23F
→
05/25 01:13, , 24F
05/25 01:13, 24F
→
05/25 01:14, , 25F
05/25 01:14, 25F
→
05/25 01:14, , 26F
05/25 01:14, 26F
推
05/25 11:15, , 27F
05/25 11:15, 27F
→
05/25 11:16, , 28F
05/25 11:16, 28F
→
05/25 11:18, , 29F
05/25 11:18, 29F
→
05/25 11:19, , 30F
05/25 11:19, 30F
→
05/25 11:52, , 31F
05/25 11:52, 31F
→
05/25 22:27, , 32F
05/25 22:27, 32F
→
05/25 22:33, , 33F
05/25 22:33, 3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