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我國憲法問題 呂秋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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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電台(News 98)主持節目的時候,我難得講到政治議題,也就是修憲,
因為朱立倫即將成為國民黨黨主席,除了宣佈放棄選2016年總統外,
還主張推動內閣制的修憲。
請先容許我小小的抱怨,講到修憲,在我就讀政治研究所時,
恰好是台灣最愛修憲的時候,十二年就修了六次,
每次講到我國憲法是剛性憲法,也就是不容易修改的憲法,那時候我就會嗤之以鼻。
全世界哪裡有一個國家這麼愛修憲?民法修正都沒這麼快。
尤其是李登輝前總統以「今日之我否定昨日之我」,讓我再度心情不好一次。
當年他主張修憲為雙首長制,也就是現在這個樣子,
我記得他公開表示,在他主導下的修憲結果很不錯,
台灣從此之後,至少長治久安二、三十年。
然而,在他卸任以後,一切就風雲變色。
他開始批評這個體制,而到現在,他甚至否定這個體制,主張內閣制。
他今天說,當時因為改革無法一次到位,所以慢慢修正,我實在無法接受這種說詞。
不過,基於我還是很尊敬他,而且這也不是重點,抱怨完也就算了。
只是說,不要認為那個政治人物又說什麼好,我們就認為這是真心話就好。
說實在話,我國的憲法本文,是偏向內閣制。當年蔣介石還因為如此,
希望胡適當總統,由他擔任行政院長。只是動員戡亂時期開始,台灣進入戒嚴,
所以這部憲法被臨時條款扭曲成一部獨裁憲法,憲法本文從來沒實施過。
解嚴以後,台灣開始進入修憲瘋狂期,到1997年修憲後,我國大致上底定,
成為雙首長制的國家。
目前的民主國家,大致上有三種政府體制。
第一種叫做總統制,就像美國一樣。總統直選、三權分立、行政與立法互相抗衡,
不能解散國會,也沒有倒閣案。
第二種叫做內閣制,就像英國一樣。有一個什麼都不能做的尊榮元首,
但是會有一個由立委選出來的行政院長,握有絕對的實權,立委可以兼任部長,
如果政策有爭議,行政院長可以解散國會,國會也可以倒閣,交給民眾公決。
第三種叫做雙首長制,就像法國一樣。總統直選,有實際權力;
總統任命國會支持的行政院長,並且把行政權分享給行政院長(所以叫做雙首長),
國會可以倒閣,行政院長也可以解散國會。
如果國會多數黨跟總統黨籍不同,又是新民意,
就可以逼迫總統任命多數黨喜歡的行政院長,架空總統形成左右共治。
我國,現在是雙首長制,但是,卻是仿冒的雙首長制,號稱四不像。
除了早就該廢除的監察院、考試院外,我們欠缺了法國三個重要設計,
第一個是總統選舉應該採絕對多數決(過半數才能當選)、
第二個是總統有權力主動解散國會;
第三個是總統應該列席行政院會。
這三點設計,在制度上的重要性是:
第一個代表總統民意是否穩固;
第二個代表可否化解憲政僵局;
第三個代表是否權責相符。
來,身為一個覺醒公民,要看清楚這三個大問題。
如果過半才能當選,總統就會有穩固民意可以改革,
不會出現少數總統(選票最多,但沒過半,就像2000年的阿扁一樣);
如果總統可以主動解散國會,當立法院逢總統必反時(就像2000年的阿扁一樣),
就可以解散國會,訴諸民意。如果總統列席行政院會,代表總統就必須會政策負起成敗,
從學理上來說,不該老是把責任推給行政院長,行政院長也不會老是有功無賞,
打破要賠。
好的,這三個缺失,法國沒有,我們有,這是誰幹出來的?
是民進黨。
1997年修憲的時候,國民兩黨各懷鬼胎,最後簽署十四點協議。
當時民進黨代表是許信良,本來已經同意要過半當選,但是阿扁反對,
所以改採相對多數。本來要給總統主動解散國會權,民進黨認為這樣總統權力太大,
所以反對。至於第三點,沒人談,所以也就這樣過了。
第一點後來讓阿扁拿到總統寶座;第二點後來讓阿扁吃盡苦頭;
第三點則是讓阿扁與馬英九都賺到,可以不斷換院長,證明自己沒錯。
現在要改成內閣制?很好啊,反正只要國民兩黨願意,有什麼事幹不出來?
問題是,第一,總統必須改成由國會或是選舉人團(類似德國,不是美國那種)來選舉,
不能讓總統有民意基礎,不然以後會衍生更大的憲政爭議。
有民意基礎,但是卻什麼都不能做,恐怕會出現一隻更恐怖的怪獸干擾行政院長。
第二,我們的憲法,已經成為超級剛性憲法,根本極為難修。
首先,立法院必須通過修正案,然後由台灣有投票權的人過半數同意,也就是說,
投票率百分之五十,就是要全部同意;投票率百分之七十,只能有百分之二十的人反對;
投票率百分之三十,不用開票,直接宣布修憲失敗。
修憲投票率要過百分之五十?除非順便公投阿扁要不要保外就醫,否則從實證上來看,
非常困難。
要修改成內閣制,我是贊成的。因為內閣制可以讓台灣的強人政治告一段落,
回歸政黨政治的常態,並且當行政院長不符期望,就可以發動倒閣,
院長也可以針對爭議政策,以解散國會方式訴諸民眾,讓公民有最後的決定,
不至於出現九點二趴總統還能戀棧於位置上的情況。
其實修憲最難的問題不是第二點,而是第一點。
要台灣人不選總統,好像有點心理上的困難。
比較於現在殘缺的雙首長制,我是贊成內閣制的。
然而,我真的很怕我們又「兼容並包」,總統繼續直選,然後改採內閣制。
以後,我們的憲政,將會是更大的災難。
廢除總統直選、回歸議會政治,你準備好了嗎?朱立倫,你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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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律師看法是總統應該由國會or選舉代表團選出,不應該由人民選出,
否則會再現阿扁執政的災難,這點不太懂。
國會跟人民選出總統還不是都一樣嗎?
或者呂律師的看法是希望總統跟國會一體執政,避免內鬥。
由國會選出總統,確保能完全執政及承擔完全責任。
假如由國會選出總統,那民進黨根本就不用玩了。
要選出代表人團勢必又有很多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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