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評論] 柯文哲與選民的挑戰
※ 引述《kimchimars (kimchimars)》之銘言:
: 柯文哲與選民的挑戰
:
: 徐沛然/苦勞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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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結: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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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等等相關局長的人選尚未確認,柯文哲目前也沒有市府的行政團隊支援。
: 市長在決定政策時候,不需要和市府團隊諮詢討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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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粹還是民主?i-Voting標準不一
部分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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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8045877.A.DFC.html
: ※ 編輯: kimchimars (118.168.3.87), 12/08/2014 21:40:14
: → jason748 : 現在很多護航柯的話都能拿來護航當年的馬英九 12/08 23:09
: → lkcs : so you see the difference between Ko and Ma 12/08 23:58
一般做事情的正確的方法:
(1)先丟出問題 => (2)集各方意見歸納 => (3)各方意見進行舉證辯論 => (4)決策
=> (5)計畫執行
這才是做事情正確的方式,
柯P現在做得就是進行到(2),
還未進行到(3),(4),(5)
基本上(2)也不是一小撮市政團隊就可以提供完整的意見,
而是更廣徵更多的看法來歸納如何解決問題.
(3)才是(2)要做的非常重要的下一個步驟,
不論你是哪一種意見,
你都要提出務實詳細可靠的證據來支持你的論點.
如果你這一點都做不到?
你就做出結論?
請問一下你怎麼去說服別人你是對的?
又再問,是你在做決策還是市長再做決策?
難道說因為結論是你下的,
所以責任是你在負責?
如果是這樣?
那我想順序邏輯上就是本末倒置了.
柯P現在在做的事情,
就是將正確的做事方法引入政府團隊,
這是以前從來沒有過的.
馬英九跟陳水扁等人幾乎都是把(3)跳過,
當然是沒辦法做出有效的執行方式.
以上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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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2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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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有關,
一定要經過(3),
你不經過(3),
表示你做事情沒有準備,
失敗了,
你就不知道從何檢討問題,
也就是你不會改進這個團隊,
這個團隊會一直再犯同樣的錯誤.
做事情就不夠務實.
不夠務實,
這個團隊做事情就沒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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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階段是(2)
柯P是決策者,
不必然是提供建言者.
所以他沒有完全必要提出資料的必要,
因為下決定後責任是他在扛.
等進行到(3)的時候,
持各方意見者再提出佐證來討論怎麼解決問題.
提供最好的結論給柯P決策者去做決定.
這才叫做Team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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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的(3)是各方,
跟一言堂怎麼會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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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omberhack (118.169.0.108), 12/09/2014 13: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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