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動員] 憲法133提議人因罷免吳育昇被告出庭聲援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西打龍)時間11年前 (2014/07/22 00:59),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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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大家先不要這麼緊張 偽造文書罪的罪名的確是公訴罪沒錯 所以檢察官無論如何一定要開始進行偵查程序,最後作出起訴或不起訴等處分 偽造文書罪以目前的實務解釋,有兩個構成要件: 1) 無製作權人冒用他人名義製作私文書,此具有身分同一性欺騙 2) 而這樣偽造結果將導致他人受有損害 現在進行偵查程序,就算告訴人提出的罪名再白癡,若是公訴罪的話,檢察官很無奈分案 後還是須行偵查程序,蒐集相關資料後做出處分。 因此若檢察官傳喚被告去偵查庭作證,就這案件而言其實就是想得出是否有偽造文書之自 白,離上法庭到判決階段的距離還很遙遠。 檢察官在偵查終結後,有三種處分可能: 1) 提起公訴(通常會聲請簡易判決)→這就很大條了請一定要找律師 2) 不起訴處分(通常用252第10款犯罪嫌疑不足)→證明WEGO是智障 3) 緩起訴處分 供參考 ※ 引述《ueewen (ueewen)》之銘言: : 【割闌尾計畫支持:勇敢站出來罷免的所有公民】 : 去年憲法133實踐聯盟(現名:憲政公民團)針對吳育昇委員選區之罷免 : 活動,三位提議領銜人:竹圍的巧爸、阿卿姐跟福齊伯,本週7/23(三) : 早上將被士林地檢署以「偽造文書」罪名,傳喚他們為被告。 : 割闌尾計畫嚴厲譴責司法機關在罷免行動進行之際,透過司法打壓人民 : 行使罷免權。割闌尾計畫公開聲援三位被告,並將派代表在7/23到場聲援, : 遞交割闌尾計畫的支持聲明。 : 憲法第17條賦予人民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參政權利,然而,台灣民主 : 至今僅選舉權有被順利行使,罷免和公投變成書本上的口號。當人民認為民 : 意代表在代為行使權力時,和人民期待有極大的落差,罷免的本身即為實踐 : 參政權的唯一作法,若司法機關此時過早的介入,是否會變相阻礙民主的發 : 展? : 去年憲法133實踐聯盟(現名:憲政公民團)針對吳育昇委員選區之BMW罷免 : 活動,三位提議領銜人:竹圍的巧爸、阿卿姐跟福齊伯為熱愛鄉土及珍惜 : 台灣民主的該區選民。他們無畏於可能遇到的騷擾或打壓,願意公開他們 : 的資料,來支持該次的罷免活動。不幸的是,三位領銜人成為罷免後的被 : 追殺對象,本週7/23(三)早上士林地檢署將以「偽造文書」罪名傳喚他們 : 為被告。 : 此時割闌尾計畫正積極展開罷免吳育昇委員活動,這次的傳喚亦讓人不免 : 聯想到,今年五月吳育昇委員無視於罷免門檻本原已過高而難以達成,仍 : 提案增高罷免門檻 (提案增加身分證影本)的「反割闌尾法案」。今天又 : 發生檢方傳喚去年罷免案之提議人,接二連三的事件,是否會讓民主的 : 進程產生寒蟬效應,以致人民監督政府行政權或立法權的機會都蕩然無存 : 呢? : 在此,割闌尾計畫公開支持三位提議領銜人勇敢站出來實踐憲法賦予人民 : 罷免權的公民自主行為。而闌尾排行榜前三名:蔡正元、吳育昇、林鴻池 : 的罷免活動也持續進進行中,罷免的路一直都不容易,但這一路上希望所 : 有人能一起加入我們的行動,讓台灣的民主,不再是只有選舉投票而無監 : 督的民主,讓我們重新作為自己的主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30.6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5961967.A.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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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就在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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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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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跟劉憶如一樣,只是要造成犯法的鋒頭,然後大打輿論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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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事情過了,有沒有罪很重要嗎?國民黨就會這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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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pKRl0I (Public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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