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致立法委員陳請書參考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無)時間11年前 (2014/05/12 02:36), 11年前編輯推噓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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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小弟文筆不好, 我沒有像前幾位分享範本的大大們那麼清楚地列出條文, 只是按照Z大的方向,擬了一封信。 簡直快要變成作文了...(還有標題哩@@!我覺得有幾個大字會比較有視覺效果...) 斗膽在此野人獻曝。 並提供文件連結: PDF 格式 https://www.dropbox.com/s/g5d4wryk6u6vt2t/Petition.pdf Word 格式 https://www.dropbox.com/s/l03c3vwpnl5ng53/Petition.doc ==================================================================== 為民喉舌,如今安在? ◎委員◎◎: 公民運動乃社會進步的指標之一, 尤其對於台灣社會這個長期只問顏色不論是非的淺水坑而言, 這些運動所濺起的諸多水花,代表著社會急欲擺脫這個泥沼的渴望。 我們對於代議士慣於無視反對聲浪的倨傲姿態已經厭煩甚至憤怒, 選上民意代表者屢屢與公民為敵,悖離民意。 如此之人完全忘記自己的身份與義務,是代表人民、為民喉舌。 當社會上下一致關心國家重大政策, 以及爭取原本該屬於全體公民的政治權力時, 我們可以看到許多代議士罔顧人民的盼望, 只知道與民爭論、對於民眾的聲浪設下重重障礙; 卻不知自我檢討、虛心領受。 在此,本人表示強烈抗議!並且表示以下訴求: 1.行政院版兩岸監督條例草案即將付委,企圖逃避人民監督台灣與中國所有重 大政策往來。本人在此嚴正反對此一草案!並且反對任何朝野立委以此作為 利益交換的籌碼!本人再次聲明:請以民間版監督條例為立法之依據! 2.公民應享有的權利本該有合理的開放比例,選舉權、罷免權、公投等等權 利,應該以符合大眾易於參與之條件為首要原則。關於提高罷免技術門檻的 議案,無異於代議士自肥。此等無恥行徑,本人在此強烈譴責!本人在此 主張:國會有義務修法降低罷免與公投之門檻,使公民之權利更易於行使! 3.許多國會代表為求自身的權力與利益,不但藐視公民意見,並且不擇手段 打擊人民權利。人民把未來與幸福予以託付,換來的竟然是這樣的結果! 這樣的結果豈是失望可形容?!如今公民覺醒意識抬頭,社會興起對於 國家政策與國會代表的檢討聲浪;今日執政黨與在野黨若再不正視民意, 明日將成為人民推翻的目標! 4.本人除在此表示以上強烈抗議與聲明,向委員您表示本人的意見之外, 也請◎委員立刻與貴黨團聯絡,務使貴黨團對以上三點做出具體的表態! 請於星期二之前「清楚說明」貴黨團之立場及做法! 敬請◎委員勿忘「為民喉舌」四字,請委員深思! 陳請人: 陳請人簽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 附註: 個資部分我不清楚是否要加上身分證字號及戶籍? 前面有人說要,但也不知道到底是否為必要? 還請知道的大大解答一番...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53.20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399833401.A.8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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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跟你說,你這篇通篇兩黨一樣爛和強烈譴責,藍營立委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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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想理你,綠營立委就算本來要幫,看了心裡也難免起賭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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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還是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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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公投盟的陳情書也沒有詳細個資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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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參考Z大的大綱去寫的,對象並不分藍綠。我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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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藍綠做預設立場是對的。這次發動請願,藍綠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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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寫的多客氣就會理你,但卻可能因為反對的人數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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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有所轉圜。 所以重點應該是「表示反對」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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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本來這就不是寫來讓人家高興的事。別忘了還有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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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也要做。如果要像一樓那樣考慮的話,怎麼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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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reiheitkino (1.164.153.201), 05/12/2014 08:43:00
文章代碼(AID): #1JRyCvWn (Public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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