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立委惡意修改選罷法能否聲請釋憲
批萬首po就奉獻給公民議題板了 請各位高抬貴手\(= v =)/
就本次kmt立委超英趕美努力修改選罷法,力求真摯完美的崇高壯舉
鍵人我和法律系友人討教是否有任何體制內手段制衡
討論結果整理如下:
大家都知道 憲法賦予人民罷免權
但從以前到現在立委們不斷地提高罷免門檻(尤其是在人民提出罷免之時)
包括連署人數比例以及操作技術困難度的提高
導致人民越來越難以行使罷免權
這時候我們究竟能不能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呢
答:非常不樂觀 (幹
因為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 5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解釋憲法:
一 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權
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
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二 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
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
憲法之疑義者。
三 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
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結論
1.選罷法仍然存在 且人民依然可以行使憲法保障之罷免權
所以即使是門檻極高的選罷法 只要沒有剝奪人民(形同沒有)的罷免權 就沒有違憲
2.若要就提高門檻之後的選罷法聲請釋憲 也要選罷法修法通過之後 才能聲請
因此即使聲請釋憲 也無法阻止這次修法
3.原則上大法官傾向解釋合憲,因為如果解釋結果為違憲,則需重新修法,茲事體大
4.大法官由總統提名 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so……(大法官表示:無法打臉
以上體制內衝撞辦法失敗 請大家指教討論Q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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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60.21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399826628.A.94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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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知道太慢了 除了打電話、傳真施壓這些相較之下沒有法律壓力的方法之外
我們難道就沒有任何體制內手段可採取了嗎
我真的好怕過了怎麼辦QAQ
※ 編輯: hinoteppe (1.171.160.218), 05/12/2014 01:01:42
※ 編輯: hinoteppe (1.171.160.218), 05/12/2014 0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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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憲在修法通過之前無法聲請喔
應該是說如果我們有疑慮的是修改過後的版本
就要等法修完再聲請釋憲 這樣才合理
就我從今天和法律系友人討論出來的結論
情形的確不樂觀
不知是否有強者打臉 揪出一條可行之路QQ
※ 編輯: hinoteppe (1.171.160.218), 05/12/2014 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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