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呂秋遠律師FB
※ 引述《ccc73123 ()》之銘言:
: http://ppt.cc/luYW
: 部分公民之所以不滿政府,原因就在於雙重標準。
: 認真的說,我覺得這真的不是藍綠問題,根本就是腦袋問題。
: 如果我們國家,充斥著只會看顏色的色盲,遇到藍色就轉彎,
: 我們到底要怎麼教孩子,什麼叫是非、什麼叫正義?
行政機關、公務員不僅可以花費別人的錢聘請律師(就是人民的錢)
還可以免費 聘請律師
因為 檢察官 法官 都等於是違法公務員的律師
公民律師打官司 對面一到兩個律師 台上一到三個律師
1個打 5個 打得贏 才是見鬼
請不起律師的老百姓
0個打 5個 打得贏 是見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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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一詞將視情況需要,包括臺灣及澎湖列島,這些島上的人民、公司及根據適用於
這些島嶼的法律而設立或組成的其他團體及機構,1979年1月1日以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
的臺灣治理當局,以及任何接替的治理當局(包括政治分支機構、機構等)。
http://www.ait.org.tw/zh/taiwan-relations-act.html
http://ppt.cc/1o50 台灣關係法Public Law 96-8 96th Cong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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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399404925.A.B42.html
※ 編輯: hjgx (114.34.106.65), 05/07/2014 04:09:17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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