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憲法法庭、政黨違憲、大法官釋憲
之前想過一個間接的方法
先針對政黨行為是否違憲來釋憲
然後透過釋憲文強制內政部提起訴訟
若內政部無視該釋憲文
則針對無視的行為再提起釋憲(解釋客體仍然是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
並同時透過聲請釋憲的假處分
暫時凍結政黨解散訴訟的提起限制
這樣做可能可以繞過內政部這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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