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憲法法庭、政黨違憲、大法官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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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陣)時間11年前 (2014/05/06 08:5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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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想過一個間接的方法. 先針對政黨行為是否違憲來釋憲. 然後透過釋憲文強制內政部提起訴訟. 若內政部無視該釋憲文. 則針對無視的行為再提起釋憲(解釋客體仍然是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 並同時透過聲請釋憲的假處分. 暫時凍結政黨解散訴訟的提起限制. 這樣做可能可以繞過內政部這關. --. 發信站:

推噓2(2推 0噓 1→)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enYi84 (ChenYi)時間11年前 (2014/05/05 23:43), 1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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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我先說說這篇文章在現行制度下的幾個問題吧. 基本上就是把違憲的政黨給解散掉,. 坦白說,這個制度的使用可能非常低;. 法源依據在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5項跟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19條. 當然疑慮之一是執政黨的內政部長怎麼可能去主動聲請執政黨違憲,. 這在德國基本上不會是問題,. 因為在
(還有1645個字)

推噓7(7推 0噓 4→)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dojjzy (Isaac)時間11年前 (2014/05/05 21:1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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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友們大家好。. 我原本是一個對政治與公眾議題十分冷感的人,但自從318學運後,看見了當今政府的種. 種作為,對台灣的未來越漸憂心,但又不知如何是好?因此來這說說自己的想法,並希望. 板友們相互討論、提供各種意見。. 我個人是偏向體制內改革,但對於選擇衝撞體制的朋友們,同樣抱持正向的態度,因為我
(還有337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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