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恐怖主義怎麼定義???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蝦龍)時間10年前 (2014/05/01 11:43), 10年前編輯推噓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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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最不喜歡你這種伸手牌 但我還是將Wiki上就能看到的東西貼過來分享。 恐怖主義的定義並沒有被全世界統合成同一標準, 首先,各國(甚至國內不同單位)之間就缺乏統一的標準 這在馬來西亞曾一度被標成恐怖份子國家之後,特別明顯。 二來,恐怖主義在學者之間的分歧也很大, 因為恐怖主義本身是個政治情感名詞, 是在911事件後,由美國政府(而非學者)大力向全世界推廣而來。 恐怖主義所涵蓋範圍, 最受爭議的就是指涉到民族解放或民族自決的範圍 當然,恐怖主義本身也要一些必要條件: 1)有政治、意識形態、宗教、種族等等的主張,此主張為其目的與動機 2)訴諸暴力 或 揚言使用暴力 3)針對非戰鬥目標進行破壞(多為具有象徵意義,如世貿中心) 4)企圖引起廣泛(甚至無差別)的恐懼和恐慌 “恐怖主義”一詞的運用,有很大的政治目的,與實際意義相距甚遠 因為其帶來的心理衝擊作用太大,常常成為當權者最愛用的標籤之一 (例如馬來西亞曾被美國標為恐怖主義國家,完全意義不明) 所以要小心被濫用時對訊息傳遞的侵害 現台灣的社運學運,不論鴿鷹兩派,都奉行非暴力抗爭為最高原則 強調要衝撞的是體制,要改善的是制度 一邊衝撞也要一邊改善,而不是無差別式地去抵制 這也是為何每次警察驅離前,現場指揮者一定會再三強調自由意志的抉擇, 也是為何有人向警察丟東西,會被大罵喝止, 甚至發生1個警察+3、40個民眾一起去追亂丟東西的人。 一場抗爭中難免的滋事份子,或一時失控的人, 參與抗爭者在行動前,要做好思想的基礎 不要有人登高一呼,就千萬人響應, 念心理的會知道,所謂的客觀理性、自由意志是出現在你做選擇前而已 若你選擇後再做思考,只會陷入偏誤 甚至可能越陷越深。 公投盟有一本書叫《Self-liberation 自我解放》 是一本關於非暴力原則的書 你真心想學,我建議你去看看 以下是pdf檔案 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 https://mega.co.nz/#!No8x1Toa!eR9rFBCOHgCMqQig6vnxrx6ZhJ0v4AUbqlbGX5CJh4c 最後, 希望你先搞清楚“必要條件”,再來談例子 謝謝 ※ 引述《torit (Ares)》之銘言: : 上文被公告是恐怖主義水桶兩週, : 請問版主、還有各位在這裡思索抗議活動的版友, : 什麼叫恐怖主義???怎樣算違法??? : 我們可以支持進攻立法院和行政院、 : 支持進攻大馬路和捷運、 : 支持鄭南榕、張德正和楊儒門, : 這些活動都被政府說是違法行為, : 我們還是支持!! : 但是說要用車子擋路放TNT 燒稻草人 就是恐怖主義 要水桶兩週??? : 我想問版主是依據什麼做這樣的判斷??? : 我也想問眾版友 合理的抗議和恐怖主義要怎麼區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207.16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398915809.A.FD8.html

05/01 11:44, , 1F
請問一下中國共產黨是恐怖主義嗎?
05/01 11:44, 1F

05/01 11:46, , 2F
基本上恐怖主義是拿來形容非政府組織或是亞國家單位
05/01 11:46, 2F

05/01 11:46, , 3F
http://mega.co.nz 上傳很簡單,只需帳號即可
05/01 11:46, 3F

05/01 11:47, , 4F
國家單位已經有獨裁、高壓、恐怖、極權等等形容詞了
05/01 11:47, 4F

05/01 11:51, , 5F
四個必要條件 前三個很多抗議都符合啊
05/01 11:51, 5F

05/01 11:52, , 6F
台北人被佔領交通要道 我相信也有不少人恐慌
05/01 11:52, 6F

05/01 11:55, , 7F
我們說我們非暴力 政府說我們暴力 自動以鄉民說的算???
05/01 11:55, 7F
唉,我就知道 除非你是我的學生,不然你就自己乖乖去查以下的定義 1)必要條件 2)暴力 先假設你的“符合”成立好了 四個必要條件符合了三個你就開心了?唉…… ※ 編輯: Shalone (61.230.207.167), 05/01/2014 11:58:27

05/01 12:07, , 8F
必要非充份 所以你可以證明不是恐怖主義 但不能證明是???
05/01 12:07, 8F

05/01 12:07, , 9F
那就回到我原本的問題啦 版主依據什麼判水桶兩週???
05/01 12:07, 9F

05/01 17:47, , 10F
板主依據恐怖主義判罰卻有不當,我覺得用“鼓吹暴力”足矣
05/01 17:47, 10F

05/01 17:47, , 11F
但被罰該文確實滿足了所有恐怖主義的必要條件啊= =
05/01 17:47, 11F

05/01 17:47, , 12F
你到底在表達什麼鬼?
05/01 17:47, 12F
文章代碼(AID): #1JOSBX_O (Public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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