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今天槍決的死刑犯
抱歉佔用版面,希望大家可以一併瞭解,
除了杜氏兄弟外,劉炎國前晚立即被執行目前看起來真的也有很大的問題!
請見這篇報導:http://goo.gl/QjyTIB
還有他的律師剛才在臉書發佈的動態內容如下:(原文請見:http://goo.gl/Nyinri)
「四點收到聲請非常上訴狀,五點駁回,六點執行。駁回的正本送劉炎國,副本送給法務
部跟律師。
所以如果駁回非常上訴有合法送達給劉的話,應該要坐高鐵或飛機吧?否則一小時內要
如何從最高檢送到台中看守所? 若聲請人未受合法送達,則非常上訴駁回尚未生效,甚
至該副本恐怕也沒有合法送達到法務部(我們今天才收到該函),法務部長卻執行了劉炎
國,該執行係在還有非常上訴的情況下執行,明顯不合法。
不合法的執行不是殺人是甚麼? 羅大部長律師團,積極招募中。」
爭議整理如下:
1.當天才剛遞出非常上訴狀,這符合法務部宣稱的「一心求死」?
如果前一篇所言,那只是劉炎國一直自認的確有過錯願意承擔,
如果今天國家不給機會了,他就願意老實的接受後果。
2.下午四點非常上訴狀才送達最高檢,在一小時內即決定駁回,
這有符合新聞稿所說「審查過程,極為慎重嚴密」?
律師在報導中指出該案卷證集合多名律師都要幾天內才能閱完,
為何最高檢能在一小時內瞬間做出駁回決定?
3.非常上訴駁回之正本、副本根本未在執行前合法送達給被告、律師與法務部!
前一夜執行的五名死刑犯中,就有三人顯有爭議,
固然要承認在他們的案件中有多條無辜人命斷送了,
但到底是不是這些死刑犯該承擔?
既然已有法定程序規範國家要如何才能「正當的讓該負責的死刑犯償命」,
實在不能只因為他們「殺人本該償命」這個定見,
就容忍國家踐踏一切規定直接把死刑犯送去槍決!
※ 引述《jilllue0907 (比格史塔)》之銘言:
: 借標題分享另一今晚執行的死囚劉炎國的故事,
: 這是他的律師寫下的:
: https://www.facebook.com/handybobo/posts/10201879994025722
: 也許沒有像杜氏兄弟一樣,
: 有那麼大而明顯的審判過程爭議,
: 但依然可以看到在審判過程中其實還是有無法查明、搖擺不定的地方;
: 而雖然據新聞報導都說他一心求死、執行前也有再度確認,
: 但他其實也希望如果能留他一條命,他要去做更有意義的事情。
: 死刑判決書最後量刑時法官喜歡套用的例句之一是:
: 「罪性重大,已無教化之可能」,
: 但看了劉炎國律師寫下的故事,
: 實在不知道要怎麼說他「已無教化之可能」。
: 現在還有四十幾個死刑犯,
: 他們當中有許多人,也許都只是缺少為他們把故事講出來的人,
: 但卻隨時可能在一紙執行令簽下後,
: 就永遠斷送了繼續他們人生故事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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