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關於公投,有個想法
公投法第 3 條
全國性公民投票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地方性公民投票之主管機關為直轄
市政府、縣 (市) 政府。
興建核四與否是全國性議題
BUT
各縣市政府是否可以決定自己的縣市是否願意成為設置核電廠或堆放核廢料的場所
這裡所謂地方則是越小層級越好
因為這樣你願意就表示核電廠離你家越近
比如說放在新北市可能沒感覺
但是放在新北市永和區永和里
就應該很有FU了
只是...有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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