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申訴CrossStrait板主weller處理板務不當

看板PublicAffair作者 (泣離)時間14年前 (2010/05/10 13:5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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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eller (weller)》之銘言: : 原文還在,兩岸版#1Bvaz2Hu, : 即使刪了,也會備份在精華區刪文欄, 沒有"死無對証"之嫌 : 就是因為你說的"無恥"是用了條件假設的, : 所以俺才沒給你正式判罰 : 不過這一部分存在了隱含的情緒挑舋在內,不可助長。 恩 在晶華區有 我收回死無對證之指控。 那請問weller版主您自己的 "數典忘祖" 是不是 "隱含的情緒挑舋" ? 這樣的差別對待是否有雙重標準之嫌? : 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分了兩段遠遠的, 俺只看到“這就是無恥” : 屬于無法量化但潛在有害的部分,所以給你個非正式的口頭提醒。 : 至于指謂不明嘛? : 那是因為K版友自己插隊後要誤會的, : 但其實我估計他也知道不是跟他說的,找個由頭而已吧?看近兩月前的事都翻出來了。XD : 只要你知道俺提醒你就好了。 我認為版主執意以推文行使版主職權後遭到誤會 (甚至在該篇中僅使用"樓樓上"一詞 連ID都無指稱) 然後再歸咎於其他版友"愛插隊" 是完全不負責任的表現 另外,我上文所提 我個人認為 "非正式判罰" 不等於可以使用 "非正式公告" 。如果weller版主的 "善意提醒" 可以包含 "再有此行為則水桶" 的內容,則明顯屬小組長所言 "影 響特定使用者發言權的言論",因此需要以專文的方式發表。基於這樣的理由, weller版主您非正式的 "善意提醒" 在版主對於不適當言論有相當主觀判斷權力 的制度脈絡下,已經明顯逾越了版主/板友之間的角色分界。況乎weller版主於 原本之文章中曾推文表示若對此警告有所不滿則可至組務申訴,意照這樣的發言 來看weller版主既認定此警告乃其確實行使版主權力之表現(可被申訴),卻又執 意認為此屬 "非正式提醒" ,在我個人看來難免會有濫用職權之耳語。 此段您沒有任何回應。 : 而俺說的你可以來小組版,是針對你說的"我如果要申訴去哪裡" : 對版主的申訴可不就是來這裡嘛~ 所以您也認為您正在以版主身分行使版主職權,所以我可以對您進行申訴 那麼您就應當正式公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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