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申訴CrossStrait板主weller處理板務不當

看板PublicAffair作者 (泣離)時間14年前 (2010/05/10 13:2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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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回復和個人有關之部分 因weller版主所提之"無恥"一詞 實為本人完整推文 "我認為觸犯法律之人還理所當然要求原諒是無恥的表現" 一句之片斷,並因此給予本人警告之結果。 ※ 引述《weller (weller)》之銘言: : 1. 俺本意是若使用者仍繼續使用"無恥"等詞,再發公告正式警告或公告水桶。 : 口頭警告僅相當于善意提醒,如同發信件提醒一樣,並非是正式的判罰。 : 所以請小組長再考量一下,如果這樣禁止,則非正式的提醒沒有了, : 會很影響版面導向控制的手法。 我個人認為 "非正式判罰" 不等於可以使用 "非正式公告" 。如果weller版主的 "善意提醒" 可以包含 "再有此行為則水桶" 的內容,則明顯屬小組長所言 "影 響特定使用者發言權的言論",因此需要以專文的方式發表。基於這樣的理由, weller版主您非正式的 "善意提醒" 在版主對於不適當言論有相當主觀判斷權力 的制度脈絡下,已經明顯逾越了版主/板友之間的角色分界。況乎weller版主於 原本之文章中曾推文表示若對此警告有所不滿則可至組務申訴,意照這樣的發言 來看weller版主既認定此警告乃其確實行使版主權力之表現(可被申訴),卻又執 意認為此屬 "非正式提醒" ,在我個人看來難免會有濫用職權之耳語。 況乎由結果來看,沒有正式公告的警告之外,該篇文章的推文其中間還額外發生 了警告對象不明確、以及我個人對於weller版主針對沒有在板規上出現的禁詞進 行去前後文脈絡的直接判罰的質疑、以及weller面對本人質疑時的情化回應 (如 另外一位板友所提及)之事項。但皆因文章的刪除而死無對證。因此我個人認為 weller在行使版主職權時應當更加謹慎。避免在同串回文既與板友發生爭論又行 使版規此等公私分祭不清之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85 ※ 編輯: dezuphia 來自: 140.112.4.185 (05/10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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