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麻煩版主不要任意刪文好嗎 ? . …
※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 引述《zbali (連署)》之銘言:
: : 請多讀一些著作權的法律文章,
: : 其是著作權法關於合理使用範圍的第四十四條到六十五條。
: 不是叫你去看網路城邦的著作權規定嗎?你看了沒有?
當然看啦,
反過來,我的申訴,你仔細看了嗎 ?
但經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不在此限。」
這一段,所指的是全文的「轉載」、「公開播放」、「公開傳輸」,
而不是部分摘錄的「合理使用」。
: http://city.udn.com/v1/united/doc/policy.jsp
: ‧ 本服務的內容或服務僅供個人、非商業用途之使用,未經內容著作權人之授
: 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
‧ 本服務的內容或服務僅供個人、非商業用途之使用,未經內容著作權人之授
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
本人的引用屬於個人、非商業用途之使用
非全文轉載,只是引用文章部份。
: 你舉的條文裡面的後半段『但經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不在
: 此限。』跟網路城邦的規定互相呼應,都已經講清楚未經著作權人的同意不得
: 轉載,你還在主張部份摘錄是 fair use?
這不是我的主張,是著作權法的規定
其是著作權法關於合理使用範圍的第四十四條到六十五條。
麻煩將前面文章讀通,再來仔細討論,
請教一下專家吧,不要自以為是,
這要申訴還得教教”著作權”嗎 ?
哪請問自由時報是不是也有同樣的條款,閣下又看了沒有呢 ?
依照同樣的標準,怎麼不刪自己的文章,反而只刪回應網友的文章呢 ?
標準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
證據一
作者 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 看板 a-bian
標題 [新聞] 台大經濟系主任 何志欽接任財長
時間 Fri Jun 30 06:53:53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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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重要的新聞
居然沒有人轉貼
難道是因為證明了陳水扁總統確實權力下放
蘇貞昌已經掌控內閣主導權的關係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jun/30/today-fo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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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瀏覽這篇新聞網頁的底下是不是有這一段文字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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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bali 來自: 59.115.131.162 (07/02 20:25)
※ 編輯: zbali 來自: 59.115.131.162 (07/02 20:26)
※ 編輯: zbali 來自: 59.115.131.162 (07/02 20:31)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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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