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扁版版主taligent不當水桶

看板PublicAffair作者 (QpR)時間18年前 (2006/05/26 13:34),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7 (看更多)
本回應轉錄a-bian版共四篇文章 #18614 ittt 對於weikywu之判決 #18944 yha 遭版友檢舉的文章 #18965 taligent 回應版友檢舉的判決 #18954 taligent 對於本人之判決 ============================================================================== 一.對於髒話之界定標準 a. 操!客滿~ b. 幹! 還是客滿。 c. 幹!門可羅雀! d. 幹 這個偽青年協會 e. 結果,媽的 派系戰來戰去,搞得...... 不好意思,您是否可以對此五句判定一下,哪幾句使用了"髒話"? 而哪幾句是單純地使用了"語意助詞"而非"髒話"呢? 答案揭曉: a、b、c、d在扁版被認定為"髒話",而e 為"顯然的語意助詞" 怪哉!yha文中的『媽的』被認定是語意助詞,而本人推文『幹 這個偽青年協 會』中的『幹』字卻認定為髒話?試問其界定標準為何?是不是代表著若在本 版使用『媽的』、『他媽的』的字眼都能夠被允許呢?所以在本版尚未明確定 義哪一些字眼為髒話之前,個人認為此項判定原則並不合理。 摘錄a-bian版規水桶原則: 1.人身攻擊或出現髒話者,經人檢舉,版主認定無誤之後,視情節輕重, 設12小時~二週水桶。 二.標點符號之使用對於語氣上的差異 除此之外,標點符號的使用也會讓讀者有不一樣的感受,比方說, 『幹...這個偽青年協會......』 『幹...這個偽青年協會XD』 『幹 這個偽青年協會』 『幹!這個偽青年協會!』 『幹 這個偽青年協會?』 這五句都平平都是八個中文字,但加上不同的標點符號,讀者的感受是否 大不相同呢?所以再次看一下以下這五句, a. 操!客滿~』 b. 幹! 還是客滿。 c. 幹!門可羅雀! d. 幹 這個偽青年協會 e. 結果,媽的 派系戰來戰去,搞得...... 還一樣認為d 與a、b、c是同等級的髒話使用? 引用本人先前所述 加上『幹』這個發語詞之後,意思就更加完備了,然而本人加上此字並無詆毀 之意,而是認為「台灣青年公共事務協會」此協會假青年協會之名,行政黨推 手之實,才有感而發啊!其中,有帶點哀傷、悲傷、難過之意,似於『嗚呼哀 哉』,換白話一點講,這八字的意思就是『唉壓,這青年協會是假的,竟然勾 結政府濫用我們納稅人的錢亂來,真的另人痛心啊。』 再次解釋,此推文的『幹』字並無辱罵到任何人或單位,純粹就是加強感傷之 意。若缺乏此『幹』字,之後的七字便無法完整本人所想表達之意。 三. 重要公告應立即納入置底文中的版規 : : 二. 何謂『推文加強管理公告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 此部份請參看扁板 #18792 公告,摘錄部份內容如下: : : 自本公告發佈後 發表的推文如果違反板規 : 水桶時間延長為板規原定的 1.5 倍 不足一天的部份以一天計算 : 例如在推文中人身攻擊 原來的水桶時間為三天 : 延長為五天 在此您對我的判決竟以『請參看扁板 #18792 公告』來做回應,而本人 查過a-bian版至今(2006.05.26)竟多達898篇公告,我相信任何網友進 入本版並不可能把這898篇給全部看完,倘若這公告是您認定為重要的 判決準則,是否應該納入置底文中的版規呢?因此,個人認為以多達898 篇公告的其中之一篇來作為判決依歸並不合理也不恰當。 ============================================================================== #18614 作者 ittt (土矣 足易 足易) 站內 a-bian 標題 [公告] weikywu 水桶六天 時間 Tue May 23 20:31:50 2006 ─────────────────────────────────────── 受理18433篇之檢舉 18408篇 作者 weikywu (☆天秤小斑馬~~) 看板 a-bian 標題 Re: [評價] 趙建銘的歷史重要性 時間 Tue May 23 10:08:15 2006 ─────────────────────────────────────── 常常晚餐一碗魯肉飯加貢丸湯就可以解決的我~ 前幾天突然想對自己好一點,晚餐。想起樓下一家餐館, 一人一餐消費大約500元以上。結果,我滿懷心喜地過去,操!客滿~ ~~~~ 還得等後補。 再去西堤,靠!還是客滿。 再去天香回味,幹! 還是客滿。 ~~~~ 退而求其次,去貴族世家好了,他奶奶的熊~ 排隊排到馬路上! 天下之大卻沒有我吃晚餐的地方~ 一路走著走著,走到了黃昏市場的小吃區~~ 可以吃到粗飽,100元有找的地方... 幹!門可羅雀! ~~~~ 今天再讓我看到這文章,於是... 讓我想起在天母的那些外省富豪,在高級西餐廳中,啃著牛排,罵阿扁把台灣經濟 文章中出現多次髒話用詞 根據板規 1.人身攻擊或出現髒話者,經人檢舉,版主認定無誤之後,視情節輕重, 設12小時~二週水桶。 水桶三天 ......................................... 另外 320 s 5/23 weikywu □ 【檢舉】人身攻擊 321 s 5/23 weikywu □ 【檢舉】推文違反規定 322 s 5/23 weikywu □ 【檢舉】人身攻擊 324 5/23 weikywu □ 【檢舉】開分身鬧版 325 5/23 weikywu □ 【檢舉】人身攻擊、挑釁 單日檢舉量超過四篇 根據板規檢舉規定 8.同一檢舉人在本板提出檢舉,以一天四篇為限。 違者處以水桶3天水桶處分。 水桶三天 兩部分合計六天 -- 公告勿推 到期來信解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78.191 ============================================================================== #18944 作者 yha (yha) 看板 a-bian 標題 Re: 國民黨內有多少萬個前國民黨員趙玉柱類型人物? 時間 Thu May 25 00:48:09 2006 ─────────────────────────────────────── 趙玉柱一家人真是貪心該死! 主流媒體幾乎全部掌握在泛藍的情況下 綠軍只有做到最高的道德標準才能勉力抵抗 才能說服我們的支持者,去檢視自己獲得的資訊 結果,媽的 派系戰來戰去,搞得你死我活,寧可鬥倒對方,搞得黨中有黨派中有派烏煙鳥氣   任命一堆政治籌庸跑去接管國營事業,吃相難看   一堆巨商富賈,三不五時就到總統官邸串門子,丟臉!   這趙家一家人都是混蛋!集貪心愚笨無恥張狂於一身,拜托檢察官法官   快把這家人抓去關,一家子現世寶。   我一輩子沒投過半張票給國民黨,我投給民進黨不是要你們昇官發財用的。 我說各派系也不要在那裡戰來戰去了,再玩下去,北高市長、總統,連下屆 立委會全部輸光啦!誰出來選都只是乾過癮。 我只挺台灣,我才不管誰當總統誰當什麼長的,我只要台灣永續生存,永遠美麗 如果版上有黨工的話,請幫忙轉達支持者的不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3.104.129

05/25 00:49,
你這篇 會被砍吧@@Y
05/25 00:49

05/25 00:51,
投民進黨就是愛台灣喔 就是太多人有這種想法
05/25 00:51

05/25 00:51,
原PO 勸你不要跟著媒體起舞
05/25 00:51

05/25 00:52,
才會造成今天阿扁跟執政黨不可一世貪污亂搞
05/25 00:52

05/25 00:52,
是這樣說沒錯,可是難阿,利慾薰心...
05/25 00:52

05/25 00:52,
請投給真的想做事的人,而不是以政黨取向
05/25 00:52

05/25 00:58,
趙家一家人清白可能性幾乎是零呀
05/25 00:58

05/25 00:59,
這和之前無中生有的亂指控不同呀
05/25 00:59

05/25 10:25,
推三樓
05/25 10:25
============================================================================== #18965 作者 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 看板 a-bian 標題 Re: [檢舉] 內文有髒話+恨文 時間 Thu May 25 01:43:06 2006 ─────────────────────────────────────── 檢舉不受理 該文中的『媽的』顯然是語意助詞 內文只是寫出他的感想 ※ 引述《guoho (guoho)》之銘言: : 18944 4 5/25 yha R: 國民黨內有多少萬個前國民黨員趙玉柱類型人物? : 內文太多因此不全列出, 以下列出重要幾行: : " 結果,媽的" : "  這趙家一家人都是混蛋!集貪心愚笨無恥張狂於一身,拜托檢察官法官" : 此外內文明顯是情緒發洩恨文, 因此以違反以下版規檢舉: : 1.出現髒話者 — 砍。 : 3.將討論版當恨版用的文章 — 砍。 : 以上. -- 板規明訂除非內文註明可以推文,公告禁止推文、噓文與回應,請大家配合,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51.132

05/25 03:44,
第二行"混蛋"有指名到人身上性器官, 這算否?
05/25 03:44

05/25 09:23,
混蛋是這樣解釋的嗎?
05/25 09:23
============================================================================== #18954 作者 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 看板 a-bian 標題 [公告] QpR 水桶五天 時間 Thu May 25 01:14:45 2006 ─────────────────────────────────────── ※ 引述《zmcse (bon ami)》之銘言: : 標題: Re: 六年獲補助110萬元 敦安基金會 被批搶社福大餅 : 時間: Wed May 24 17:42:30 2006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61.230.49.228 : → QpR:幹 這個偽青年協會 219.81.148.93 05/24 17:44 ^^ 髒話 水桶三天 依照推文加強管理公告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共五天 -- 板規明訂除非內文註明可以推文,公告禁止推文、噓文與回應,請大家配合,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51.132 ============================================================================ ※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 引述《QpR (QpR)》之銘言: : : 一. 此幹非彼幹 : : 首先,對我而言,這個『幹』字在這裡只是語意助詞。而『這個偽青年協會』中的 : : 『偽』字是我對這青年協會的感想,並無不妥。 : 此部份請參考扁板 #18614 的公告。 : weikywu 的文內也是把『幹』、『操』當語意助詞,也是 : 依照髒話被水桶三天。 : 至於您對該協會的看法,與您被水桶無任何關聯,敝人對 : 該協會不瞭解,而且稱呼其為『偽青年協會』是您的言論 : 自由,該協會如有不滿可以發文回應,板主群並沒有介入 : 的空間。 : : 二. 何謂『推文加強管理公告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 此部份請參看扁板 #18792 公告,摘錄部份內容如下: : : 自本公告發佈後 發表的推文如果違反板規 : 水桶時間延長為板規原定的 1.5 倍 不足一天的部份以一天計算 : 例如在推文中人身攻擊 原來的水桶時間為三天 : 延長為五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29.100 ※ 編輯: QpR 來自: 61.31.129.100 (05/26 16:18)
文章代碼(AID): #14TfDgKN (PublicAffair)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4TfDgKN (PublicAffa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