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扁版版主taligent不當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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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artpo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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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對象:talig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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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受不適處分:水桶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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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事由:
扁版版主判處使用者水桶失當
扁版版主taligent於扁版17952篇
分別依據版規十七條(?)判了suwilliam 與 artpoet兩位使用者水桶三天
然而版規第十七條僅註明:
17.公告底下推文、與公告無關人士回覆公告,水桶三天。
suwilliam 與 artpoet兩位使用者並未在公告文下推文,亦未回覆公告
僅於回覆公告的文章中勸戒回文者勿牴觸版規
版規並無註明
於回覆公告文的違規文中推文,或再回覆者水桶三天
版主僅以過去判例作為水桶依歸
然該判例並未置底
版規亦未註明
看版使用者如何遵從?
莫非使用者發言之前尚有先行閱覽扁版上萬篇文章之義務?
建議撤銷 suwilliam 與 artpoet兩位使用者之水桶
並在版規中詳加註解:
於回覆公告文的違規文中推文,或再回覆違規文者水桶三天
好讓看版使用者有規範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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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證據:
扁版1795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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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 看板 a-bian
標題 [公告] aoaay suwilliam artpoet 水桶三天
時間 Sun May 21 11:41:07 2006
aoaay suwilliam artpoet 回應已經註明禁止回應的公告
水桶三天
期滿自行來信申請解除
雖然 suwilliam 與 artpoet 是推回應公告的文
但過去已有判例禁止回應的公告討論串 任何人回應或推文跟噓文都水桶三天
所以只好比照 aoaay 一併處理
另外針對 aoaay 的質疑提出說明
板主不會整天盯著看板不放 且被檢舉為造謠的使用者有三天的舉證時間
原檢舉文發佈時間為 5/18 23:38 被檢舉人只需於 5/21 23:38 之前提出答辯即可
此案的處理是於收到某位使用者 (linsf?) 的 mail 通知後才知道已經承認錯誤
但當時板主已經要出門 故承諾會委請 ittt 板主處理
晚間回來後發現 ittt 板主也因為私事尚未處理
所以才於凌晨處理(請注意公告發佈時間)
並未偏袒任一特定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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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明訂除非內文註明可以推文,公告禁止推文、噓文與回應,請大家配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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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51.132
※ 編輯: taligent 來自: 211.20.51.132 (05/21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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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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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181.17
※ 編輯: artpoet 來自: 59.113.181.17 (05/21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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