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公告] 暫行版規
※ 引述《zxcvbbb (台灣國.)》之銘言:
: ※ 引述《zxcvbbb (台灣國.)》之銘言:
: 跟小組長請益3個問題:
: 1.未用正名稱呼政治人物是否允許?
: 2.如果允許未用正名稱呼政治人物的話
: 是否允許貪污扁不罰 殺手蔣卻要罰的雙重標準?
: 3.劣文是否違反PoliticTemp版的劣文規範?
請你參考一下開板的宗旨,版主說的非常清楚
開這個版就是希望對於言論的自由能有尺度的開放
今天你轉個這個版規,不知道你是居心何在
關於劣文的規範,也很明確的說明了是針對亂版的人
如果版主這一條有問題我相信扁版的15+17有更大的問題
何謂廢文?
何謂沒有討論價值的文章?
你轉這些東西豈不是自打嘴巴
你這樣有什麼意義
畢竟這是泛藍版,有立場的討論是難免的,就像如果我在扁版罵阿扁
版主也會浸我水桶,泛藍版版主也是開宗明義就說了
政治跟立場難以分離,對於在別人的版面
你是不是應該要尊重這個立場的政治人物
你在泛藍版罵殺手蔣你就是很明顯的沒有尊重這個版
: : 作者: rayray12 (吃了你) 看板: ROCBLUE
: : 標題: [公告] 暫行版規
: : 時間: Fri Feb 24 19:50:43 2006
: : 因為本版初創 版規難免有不全之處 將來會依照治版狀況做調整
: : 本版版規在此篇公告之後 立即實施 請勿遊走犯規邊緣
: : 1. 標題 內文 個人簽名檔視為文章內容
: : 2. 不得修改他人推文內容 刪除推文不在此限
: : 3. 版規未來若有修正將會以公告告知
: : 4. 來這裡討論希望可以尊重泛藍理念 對於立場不同之版友 我們也會予以尊重
: : 但是希望不要有挑戰版規之行為發生
: : 違規內容
: : 1.轉貼之新聞 若未附上評論 將予以刪除
: : 2.對於政治人物予以匿名稱呼 可以接受EX.貪汙扁等 但是對於板友則不得有此行為
: : 但是對於有太多情緒性字眼的稱號仍以違反版規論 EX.rayray12是個笨蛋
: : 白色恐怖殺手蔣 等等 先予以警告 不聽者水桶3-5日不等
: : 3.非板主不得使用公告標題 違者予以水桶3日
: : 4.措詞惡劣攻擊板友 水桶7日
: : 5.發表任何恐嚇非和平之言論 水桶7日
: : 6.對於任何羞辱 挑釁本版之言論 將予以劣文退回 並水桶14日
: : 7.詛咒他人之任何言論 水桶7日
: : 8.分身鬧版 本版將予以永遠停權之處分
: : 9.侵害隱私 劣文+水桶14日
: : 10.以上版規之違反與否由版主主觀認定
: : 11.若水桶日到期請來信要求解除 否則版主不予主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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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9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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