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勞資] 離職預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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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uliantin0 (酷拉利)時間16年前 (2009/12/03 00: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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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可以發生終止契約之效力。只是因為違告提前「預告」之義務. ,倘若雇主得以證明損害存在(例如因此未及找到承接人手、並作. 好交接工作,使業務不能順利進展、隨之中斷),有可能依民法債. 務不履行的規定向你求償。. 以下是我在別版回答相類似問題時,所援引之實務見解,謹供參考. 『再按,不定期契約,勞工
(還有697個字)

推噓2(2推 0噓 11→)留言1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olloM (血的味道,很好)時間16年前 (2009/12/02 15: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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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已工作四個月,想要離職。. 問題:. 依勞基法規定是在10日前提出. 若不想等這十天,提完兩三天就要走. 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嗎? 被告或是被求償?. 已經有點度日如年了.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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