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資方片面宣布降薪 如何應對
事實經過:
今天老闆片面宣布因為業績不理想,公司人員降薪五千。
已明確透過LINE表達不能接受此決定,如5號薪資減少,將
提報勞工局仲裁。
公司主管已回覆「沒問題」。
當初進入公司時沒有簽訂任何勞動契約,亦沒有明訂公司規則。
勞保投保級距為基本工資,並非實際薪資。
問題:
1‧若公司主管作出下列行為是否可視為不當目的?
例如 調到通勤距離單趟20公里外的廠區或是訂定過高的KPI
2‧現在應該保存何種證據來維護自身權益?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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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153.1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704383487.A.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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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如果我的要求是維護工作權益而不是要求資遣呢?
※ 編輯: aabbabcd (36.238.153.116 臺灣), 01/05/2024 00: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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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更新一下,昨天下午雇主直接算錢要我滾 並且要我簽一張"協議書"
內文除了有 我是"合意終止勞動契約" 並要我放棄離職後向雇主提出民、刑、行政訴訟
的權利
然後說本月薪資一樣算給我,我表達要追討5年未休假獎金金額,以及對"協議書"的內容
有疑慮故無法簽名
雇主表示 一樣會給予非自願離職證明 ,但我一再表明"協議書"內容疑慮 可能在未來影
響我相關權益,此時雇主己經衝上前作勢攻擊我了(事發突然來不及錄影)雖然後段在公司
外有去電尋求相關協助後再進公司就有錄影,只錄到雇主對我口出惡言的言語
我看在現場只是僵持不下便提出前往勞工局解釋法條跟針對協議書內容釋疑,並申請調解
我也在當場具名檢舉雇主相關違反勞基法事項(流程都走完了,等開調解會)
稍後會針對雇主使我心生恐懼部份到警局備案
也要寄存證信函主張 我8號後未到公司是因為雇主違法片面資遣我(無預告期)
要求不能算我無故矌職而減少我本月應領薪資
想請問 這一主張的存證信函 寫法要如何寫比較好?
※ 編輯: aabbabcd (1.175.218.42 臺灣), 01/09/2024 08: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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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沒有要維護工作權了,目前只要求給我正確的協議書及應得的資遣費和積欠的未休假
金額,申請調解也是要求這幾點,工作再找就有,雇主的那些行為舉止就交給法律去對付吧
※ 編輯: aabbabcd (1.175.218.42 臺灣), 01/09/2024 17: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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