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刑事] 公司欲提告侵佔公物
※ 引述《timeparadox (咪)》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工作當中主管告知因有公物遺失要檢查員工的私人包包(工作時與其他同事一同收納在
公?
: 我當下感到錯愕不願受檢而有所閃躲,但最後仍接受檢查,結果發現遺失公物真的在我
的
: 我否認犯行,公司參考主管報告及我的陳述後認為說詞不一,尤其我得知要受檢時說詞
閃
: 問題:
: 公司警告過去也曾有員工決定打官司,結果曠日費時且最後敗訴留案底又被革職,走得
非
: 剛好遇到週末感覺求助無門,擔心贏不了大公司,又一直被主管諷刺,覺得是否就離職
算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公司沒有員工的同意,是沒有資格檢查員工私人包包的
事實經過沒有講清楚,
公共置物櫃有專人管理嗎?我想應該沒有,
有監視器嗎?應該也沒有,
否則就不會發生了,
接受檢查時,你的包包還在置物櫃裡嗎?
還是已經在你身上,
如果在你身上,
我相信你是被栽贓的,
但也已經被栽贓成功,
你只能認賠吞下去,
誰都沒有辦法救你了,
如果還在置物櫃內,
這時應該果斷報警採集指紋,
還有機會找到動手腳的人,
公共置物櫃連監視器都沒有的公司,
基本上你也不用戀棧,
不是真心會為員工著想的思維,
挖洞給員工互相傷害的機會,
順便讓主管有機會排除異己,
真是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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