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子自撞民宅 賠償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時間4年前 (2019/06/21 10:56), 4年前編輯推噓14(1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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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9/04/28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駕駛無明顯外傷,並堅持不就醫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及做筆錄;駕駛車輛及我家之屋簷損毀嚴重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事後賠償對方有找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事發當時,我的家人正坐在屋簷下,對方的車就毫無預警地衝入我家屋簷,真的是 差一點就撞到人了,不過對方並無明顯剎車痕,駕駛下車也反反覆覆,一下子說閃 東西,一下說也不知道為什麼就撞過來了,酒測結果是無酒精反應。 事後我們是打算小事化無即可,也不打算刁難,所以只要求他們將撞壞的東西恢復 原狀,看是要他們聯絡保險公司或是自己支付修復費用。 沒錯,從四月底到現在都還沒修好,而且自始至終都是我們去聯絡他們,只有保險 公司的包商到現場拍照片而已,對此實在不太能理解,對於人身安全的住家修繕, 為何可以拖那麼久,且完全感受不到積極的態度。 六、問題: 1.如果我們想要有積極動作,是否只能走支付命令、民事訴訟嗎? 另外我們有什麼細節是必須注意的嗎,懇求各位先進指點,感恩。 2.另外這是過程中的一個問題,我們走過調解委員會,第一次只有保險公司到,但 還是沒有結果,所以打算再開一次調解,但調解委員會卻說,如果對方不會到, 你們就別再開了,想請問這個調解這個程序是可以拒絕的嗎?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對此,萬分感謝看過文章的大家,真心希望這件事能快落幕,而且颱風季快來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69.2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61085807.A.744.html

06/21 11:06, 4年前 , 1F
民事訴訟,調解要雙方合意,可以不去
06/21 11:06, 1F
感謝J大的解惑,因為是調解委員會的人叫我們不用調解,而肇事者老實說又是地方的某公職職位,所以才會心生質疑 另外想問說如果走民事訴訟,我們有什麼細節得注意的嗎,我們被這件事困擾到失眠,想命中核心並趕緊解決,而且我們當初給他們方便,沒想到他們還真的把我們當隨便 ※ 編輯: devilwind (114.27.69.205 臺灣), 06/21/2019 11:25:57

06/21 11:44, 4年前 , 2F
可以自己修再求償 多半不會照賠
06/21 11:44, 2F

06/21 12:39, 4年前 , 3F
對方公職就訴訟,不怕沒財產執行。
06/21 12:39, 3F

06/21 15:08, 4年前 , 4F
公務員好啊,沒地方跑
06/21 15:08, 4F

06/21 16:45, 4年前 , 5F
記得公務人員退休法第十四條
06/21 16:45, 5F

06/21 22:12, 4年前 , 6F
樓上的退休法(含第十條),106年就廢止了。新的公務人
06/21 22:12, 6F

06/21 22:12, 4年前 , 7F
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十條,退撫基金之收支保管運用應由專
06/21 22:12, 7F

06/21 22:12, 4年前 , 8F
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十條,退撫基金之收支保管運用應由專
06/21 22:12, 8F

06/21 22:12, 4年前 , 9F
責單位進行投資…等等,跟本案無關
06/21 22:12, 9F

06/21 22:33, 4年前 , 10F

06/21 22:33, 4年前 , 11F

06/21 22:33, 4年前 , 12F

06/21 22:35, 4年前 , 13F
如真是如此,為何去年台電登山客火速辦理退休不繳交罰鍰,
06/21 22:35, 13F

06/21 22:35, 4年前 , 14F
而是因為輿論壓力,台電延後核准退休?
06/21 22:35, 14F

06/21 22:40, 4年前 , 15F
改革前是一次性,改革後是年金,我去年就已經選擇年金,如是
06/21 22:40, 15F

06/21 22:40, 4年前 , 16F
申請年金,則沒有銓敘部問題
06/21 22:40, 16F

06/21 22:42, 4年前 , 17F

06/21 22:44, 4年前 , 18F
上面這張是7/1 開始實施。前面幾張是早已三讀
06/21 22:44, 18F

06/21 22:52, 4年前 , 19F
台電又不適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不知所云為何意…
06/21 22:52, 19F

06/21 22:56, 4年前 , 20F
縱使台電非公職,您所敘述卻與公務人員退休差距過大
06/21 22:56, 20F

06/22 00:07, 4年前 , 21F
肇事者態度是關鍵,保險公司是能拖就拖(策略之一)
06/22 00:07, 21F

06/22 00:38, 4年前 , 22F
肇事者都還現任公職…跳到退休法,引用廢止法規…說別人
06/22 00:38, 22F

06/22 00:38, 4年前 , 23F
差距過大…
06/22 00:38, 23F

06/22 05:05, 4年前 , 24F
先生,我真的不想跟您爭辯,好懶。首先我引用的法條並非廢
06/22 05:05, 24F

06/22 05:05, 4年前 , 25F
止部份,就是第十條,我連法學網都直接截圖。另外,我只提
06/22 05:05, 25F

06/22 05:05, 4年前 , 26F
醒注意第十條,我有說肇事者如何嗎?發問者只說肇事者是某地
06/22 05:05, 26F

06/22 05:05, 4年前 , 27F
方公職職位,有說到現職嗎?
06/22 05:05, 27F

06/22 05:08, 4年前 , 28F

06/22 05:10, 4年前 , 29F
請問我指的第十四條,怎麼了嗎?
06/22 05:10, 29F

06/22 05:10, 4年前 , 30F
上方截圖錯誤,重貼
06/22 05:10, 30F

06/22 05:10, 4年前 , 31F
上方截圖錯誤,重貼
06/22 05:10, 31F

06/22 05:11, 4年前 , 32F

06/22 05:12, 4年前 , 33F
剛起床晃神,豆打成第十條,非常抱歉 Orz
06/22 05:12, 33F

06/22 05:17, 4年前 , 34F
devilwind,我建議您平日打電話去法院問訴訟輔導書記官,或
06/22 05:17, 34F

06/22 05:17, 4年前 , 35F
是直接至法院親自了解所有細項,您就可以知道屆時是否能強
06/22 05:17, 35F

06/22 05:17, 4年前 , 36F
制執行(有一個部份,縱使現在在職也不能強制執行,您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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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05:17, 4年前 , 37F
問自能有答案)
06/22 05:17, 37F

06/22 05:40, 4年前 , 38F
如果是現職的話可以找民代去刁難啦 嘻嘻
06/22 05:40, 38F

06/22 05:40, 4年前 , 39F
至少他會感受到壓力
06/22 05:40, 39F

06/22 09:26, 4年前 , 40F
再更正,清晨太恍,是小姐。已傳私信給原Po您
06/22 09:26, 40F
非常感謝各位大大的意見,小弟必定會研究仔細,近期可能會打算先將損壞處先進行修復了,當初不動是想說怕不好談和解之金額,來來回回的估價跟對方願意賠償的金額差實在有點扯,估二十萬,對方只願拿八萬,但說真的半塌的屋簷出入真的很危險 ※ 編輯: devilwind (223.138.119.227 臺灣), 06/22/2019 10:04:07

06/22 12:12, 4年前 , 41F
現職可以強執,不用擔心
06/22 12:12, 41F

06/22 15:29, 4年前 , 42F
原po,您就照我說的去問,看現職在一種情況下可否強制執行,
06/22 15:29, 42F

06/22 15:29, 4年前 , 43F
答案我私信給您了,您一打去法院執行署問便可知
06/22 15:29, 43F

06/22 15:30, 4年前 , 44F
真的不要太相信網路信誓旦旦的答案,直接問法院,訴訟輔導
06/22 15:30, 44F

06/22 15:30, 4年前 , 45F
書記官也有諮詢這區塊,您就去
06/22 15:30, 45F
文章代碼(AID): #1T34TlT4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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