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告知資遣後,提早離開公司,扣特休?

看板PttLifeLaw作者 (jrshiun)時間6年前 (2017/10/15 23:28), 6年前編輯推噓5(509)
留言14則, 7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小弟在10/6被預告資遣, 做到11/5日. 特休還有十天. 人事最近通知, 希望早點完成交接, 早點離開公司. 日子壓在10/17. 由於到11/5還有十五個工作天(以今天10/15計), 等於我提早13天離職. 人事表示, 要把十天特休全部拿來抵掉, 然後還差三天就算公司好心不計較. 問題: 我的疑問是, 我被預告資遣, 薪水已經算完一個月了, 現在要我提早走, 還要我 拿特休來抵? 這算法是錯誤的吧. 要我提早走 還要我自己花錢滿足公司的要求? 正確算法應該是, 交接到10/17, 然後結清特休代金, 領走非自願離職書. 是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4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08081295.A.0BB.html ※ 編輯: jrshiun (1.164.141.3), 10/15/2017 23:29:16

10/15 23:44, 6年前 , 1F
不用鳥公司 提早走注意預告工資 若違法就找勞工局
10/15 23:44, 1F

10/16 00:27, 6年前 , 2F
薪水到底算到幾號?
10/16 00:27, 2F
預告薪資算到11/5日 ※ 編輯: jrshiun (1.164.141.3), 10/16/2017 00:29:23 目前google完, 大概是理解成: 薪水算到11/5 所以都還是員工, 要不上班,自然是要 請假, 所以如果我願意配合提早交接閃人, 我確實是要把特休用完. 如果我不願意配合提早離開, 我就繼續待在公司到最後一天, 然後公司核算特休代金給我. 這樣理解是否正確? ※ 編輯: jrshiun (1.164.141.3), 10/16/2017 01:37:49

10/16 07:56, 6年前 , 3F
對,你不用配合請假
10/16 07:56, 3F

10/16 08:01, 6年前 , 4F
去公司發呆也好 記得要打卡或者留下出勤證據
10/16 08:01, 4F

10/16 12:44, 6年前 , 5F
年資多久?沒說的話怎知道預告期,特休可以直接折現啊!
10/16 12:44, 5F

10/16 12:47, 6年前 , 6F
不上班是誰決定不上? 員工決定不上班是員工要請假,公
10/16 12:47, 6F

10/16 12:47, 6年前 , 7F
司不給上,是公司自己要免員工出勤義務,是公司自己處
10/16 12:47, 7F

10/16 12:47, 6年前 , 8F
理跟員工沒關係啊,他可以直接折現處理啊!
10/16 12:47, 8F
預告期是一個月阿 請問"公司不給上, 是公司自己要免員工出勤義務" 這說法有白紙黑字的條文嗎? ※ 編輯: jrshiun (122.146.7.242), 10/16/2017 14:09:52

10/16 16:14, 6年前 , 9F
可以折現給你叫你不要來
10/16 16:14, 9F

10/16 20:42, 6年前 , 10F
最好是可以這樣
10/16 20:42, 10F

10/16 22:48, 6年前 , 11F
預告要你去不去都領薪水,這樣他欠你特休折現
10/16 22:48, 11F

10/16 22:48, 6年前 , 12F
預告期不能無法休特休
10/16 22:48, 12F

10/16 22:49, 6年前 , 13F
你跟對方說,有罰款看他要不要試試
10/16 22:49, 13F

10/18 02:00, 6年前 , 14F
被資遣還有謀職假,記得請好請滿
10/18 02:00,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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