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看板PttLifeLaw作者 (螳勃唬)時間7年前 (2017/03/22 21:33),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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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想請問我有一個案件是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判決主文: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20萬 因為債務人於105年7月由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退休,無從扣押且查名下無 任何財產且無勞健保投保資料、無集保股票可供執行,郵局金額也少於1000元。 1.目前在得知債務人是在做賀寶芙直銷 那可以有何方法知道有無薪資證明嗎? 2.而申請戶口名簿時發現債務人為戶長,且於105年12月於妻子離婚。 問題: 已去國稅局查有一百多萬退休金,但不知道轉去那個銀行戶頭了 該怎辦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5.76.101.1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90189634.A.5AF.html

03/24 15:58, , 1F
警察局退休,有月退俸嗎? 若有可扣他月退俸嗎?
03/24 15:58, 1F

04/01 11:21, , 2F
他一次領完的
04/01 11:21, 2F
文章代碼(AID): #1Oqdr2Ml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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