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拋棄繼承的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Q])時間8年前 (2015/09/15 23:13), 8年前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事實經過: 我朋友的父親於近日過世,得知生前有債務問題 故幾乎所有順位的繼承人都願意拋棄繼承。 我的問題是: 狀況1-1: 要是民法1138條所有順位皆一起具狀的話可行嗎? 這樣應該就不用檢附存證信函通知繼承人了嗎? 狀況1-2: 同上狀況,若其中一個繼承人於海外在台已除籍, 若他也同意一同具狀辦理拋棄繼承, 是否只要請他於駐外使館辦理拋棄繼承權書加授權書的認證並 請台灣的被授權人幫忙具狀即可(印鑑證明是附上台灣的被授權人的嗎?) 狀況2-1: 若1順位通知之2順位繼承人在國外(已除戶)應如何送達 (因存證信函寄國外要取得回執似乎不會很順利,沒甚麼保障) ,或其他比較便捷迅速的通知方式, 亦或主張民法1174條之但書呢?(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謝謝各位先進:)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87.80.2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42330018.A.BA7.html ※ 編輯: einnoc (218.187.80.221), 09/15/2015 23:14:25

09/15 23:44, , 1F
1-1.對; 1-2.要授權書; 2-1.可以請他簽署知悉證明即可
09/15 23:44, 1F

09/16 11:33, , 2F
叫他回來半不然就讓它停在那個人身上後面的也沒事了XD
09/16 11:33, 2F

09/16 12:36, , 3F
謝謝!
09/16 12:36, 3F
文章代碼(AID): #1L-3MYkd (PttLifeLaw)
文章代碼(AID): #1L-3MYkd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