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刑事] 妨害秘密等等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hsinyeh)時間9年前 (2015/03/23 13:16), 9年前編輯推噓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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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是這樣 : 之前跟朋友在捷運上聊天時 : 有位看似奇怪的男子不斷地盯著我們這幾個女生看 盯著人看不犯法 : 後來甚至拿出手機拍攝我們 拍攝非身體隱私部位也不犯法 : 當時我們有五個女生ABCDE,那男子先拍AB,在拍CDE : 在我們發現後,就不講話了 : 並且默默觀察那男子的行徑 : 那男子還是不斷地看著我們 : 下車前A就對那男子罵了一句:操你媽的神經病,拍什麼拍啊?幹 公然侮辱 : A平常就是大辣辣的個性,我確定她講那句話時沒惡意 這你不覺得沒有說服力嗎... : 男子聽到後就過來找我們吵架 : B就請那名男子把照片刪掉 : 否則就要告他妨害秘密,誰知道他是拍我們什麼部位,又會拿我們的照片去幹嘛 要求是你們的權利 : 男子就嗆說他是把我們在捷運上吵鬧的情形拍下來 : 說我們很不尊重人,在捷運上大吵大鬧完全妨害他的安寧 : 當下我們都覺得很扯,因為我們只是學生,學生聊天嘻笑很平常吧 嘻笑聊天很正常,一般人在路上拍路人也不會很奇怪 : 總之,那名男子就說不刪除照片 : A就嗆那名男子有種到捷運外講 : 同時我打電話給我的爸媽 : 那男子起初不願意出來講 : C就對那名男子說神經病啊你 公然侮辱 : 那男的就說要告我們 : 就在捷運裡面爭執不下時,我爸媽來了 : 我就叫我爸媽要求那名男子刪除掉我們的照片 : 那男子就說我們很誇張,把捷運當成全家大吵大鬧,又對他人身攻擊 又是神經病又是操你媽的,感覺沒說錯阿 : 我媽就說先生你幹嘛這樣呢?一群漂亮的小女生會愛講話很正常啊 : 你這樣拍攝他們,他們可以告你性騷擾的喔 告不成.... : 我爸那時候覺得那男生欺負我們 : 就動手想要把那名男子抓起來 意圖犯強制罪 但既然被攔了也就還沒犯罪 : 但被我跟我媽擋住,那男的不斷地擺出很機車的表情 表情機車也不犯罪 : 說他已經報警了 : 等警察吧! : 我爸被他惹到就很生氣的對他說出了 : 把照片刪掉!你那是什麼德性啊? 有公然侮辱踩線疑慮 : 給你好看!會給你好看的~ : 接著就打電話要給他的朋友,但爸爸要叫朋友過來處理的時候都被我跟我媽擋住了 : 我爸當時氣到又對他說:我會去找你,我會去找你 有恐嚇安全踩線疑慮 : 你報警了是不是,等下警察就會有你的資料了 : 過程中爸爸氣到一直要打電話叫他朋友過來處理 : 但我媽跟我都知道那樣做的話會一發不可收拾 : 就擋住我爸,說報警就好 : 最後那男子就說我們太過可惡,要告我們全部的人 : 警察過來了解事情經過後,就跟我們還有那名男子說 : 如果我們想要主張自己的權利可以之後去派出所提告 : 那男子說他會委任律師處理,警察抄完我們的資料後 : 我們就各自離去了 : 最近我們都收到警察通知書 : 案由是妨害自由 : 接著我們要怎做? : 問題: : 1.我們能針對被拍的事情告妨害 : 秘密嗎? : 2.為何通知書上寫的是妨害自由呢? : 我們並沒有不讓那名男女離開啊 : 3.我們可以反告污告嗎? : 謝謝 回答: 1.提告是你的權利,只是你的證據呢? 有拍攝到你隱私部位的照片嗎? 沒有的話基本上成罪機會微乎其微,連弄張搜索票可能都很困難 2.敘述不夠完善,若僅依照敘述是沒有這部分,但是要看其他證據而定 而且會成立其他犯罪,基本上上面你已經都自己承認了.. 3.同第一個問題答案,反控是你的權利,只是基本上成立的機率趨近於零 PS. 通常一方當事人敘述都容易有有意無意避重就輕的狀況,而導致所敘述內容比 實際情況偏向對於敘述之人更為有利。而現在就你敘述的內容就已經對你跟你 的家人朋友相當不利,相信實際情況只會更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92.83.171.2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27087809.A.215.html ※ 編輯: hsinyeh (192.83.171.245), 03/23/2015 13:27:07

03/23 14:13, , 1F
說人表情機車可能也在線上 XD
03/23 14:13, 1F

03/23 14:37, , 2F
如果當時沒脫口說他很機車 也還好
03/23 14:37, 2F

03/23 14:45, , 3F
不要備份啦 推個文回一下看看讓他自刪就算了..
03/23 14:45, 3F

03/23 15:09, , 4F
人家有備份嗎? 且 為何不能備份?
03/23 15:09, 4F

03/23 15:42, , 5F
備份被發現了嗎 我以為我做的很不明顯了...
03/23 15:42, 5F

03/23 15:43, , 6F
btw 備份單純因為文章很長,爭點多,有逐段說明及引用
03/23 15:43, 6F

03/23 15:43, , 7F
必要導致,請不要告我違反著作權法
03/23 15:43, 7F

03/23 21:28, , 8F
真的第一次看到有人發文敘述有辦法那麼不利自身
03/23 21:28, 8F

03/23 21:29, , 9F
真的是相當誠實的人 對方沒提告公然侮辱實在讓人意外
03/23 21:29, 9F

03/24 20:23, , 10F
姑且不論是否為著作 新板使用者條款 1.4說你可以用
03/24 20:23, 10F

08/07 19:15, , 11F
忍耐一分鐘 提早__________ 切記 切記啊
08/07 19:15, 11F
文章代碼(AID): #1L3w718L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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