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契約解約拿回訂金?
事實經過:
上週3/4我在朋友陪同之下在台北相機街預定相機一台
有簽簡易的契約 只有寫總額 已收訂金 以及我的聯絡方式
沒有寫到貨時間
店員只有口頭告知3-5個工作天會到
問題:
因為到了今天相機還是沒到
店員也只會說整條街都在等 晚點回電
上禮拜五也講同樣的話
請問這樣可以解約拿回訂金嗎
因為店員只有口頭告知
是否就沒有證據呢
其實訂金是小錢 直接去別家買也省事
但不想讓店員白白賺去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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