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租賃] 被房東追繳稅金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加油)時間9年前 (2015/02/03 12:57), 9年前編輯推噓3(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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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kWhat (問沙小......朋友)》之銘言: : 1.感覺你的目的有點矛盾,一方面要原PO不要浪費時間 : 問房東找原始契約,一方面又要原PO花時間跟房東打 : 官司,哪一邊比較省時間? : 問房東拿原始契約叫浪費時間, : 花時間跟房東打官司叫做爽? : 這邏輯實在搞不懂。 問題是房東會起訴嗎? 這是賽局,利益夠大才會起訴,房東請律師不用錢? 不請律師有沒有辦自己寫都是這賽局的影響因素 就拚他不會起訴,所以不要浪費時間 如果起訴呢?最多就是付「稅金*101%」的金額 非常划算! 你懂賽局就知道我這是穩賺不賠的生意 : 2.四處檢舉房東沒有報稅,如果真被國稅局知道,所增 : 加出來的稅(費用),還是會由其他房客來繳,並不 : 會傷到房東(如果他的租約都是這樣簽的話)。 稅,還有滯納金、漏稅罰 你應該不知道漏稅罰有多重,如果房東有多棟房子還有刑法伺候! : 3.若是房東的房子是違建,或許檢舉這個會讓房東比較 : 麻煩,稅?應該不會。 違建不會抓去關,但違建也可以檢舉 : 4.立場應該公平點,真的有簽約同意稅由房客來繳,那 : 就去繳,沒必要為這小錢耍賴,兼浪費時間跑來跑去 : 打官司。 這種官司一兩次庭就很了不起了, 而且如果確認對方有「租賃契約」正本 然後我說的抗辯用一下,沒用就不用出庭,一造辯論判決 或當場和解就好,和解可以再省一點裁判費 : 當房東要花時間跟你玩,意謂著你也要花時間陪房東 : 玩,有必要嗎? 房東自己要玩,他要錢你就給他,奴隸做慣了嗎? 難怪房客越來越窮,房東越來越有錢 如果是我打訴訟,打契約該條款無效,我有一半的勝率XD : ※ 引述《a9301040 (加油)》之銘言: : : 所有權人付稅金,詳房屋稅條例 : : 但公法上義務可以轉嫁給其他人,如房客 : : 你不要理他,也不用跟他要 : : 到法院再來談XD : : 我真的覺得你不用緊張,不用主動去找資料 : : 原因在於,找到要付的話你要付,對方起訴要付,你還是要付 : : 不要浪費時間在這上面,最多付房屋稅的金額*101%(因為敗訴要付裁判費) : : 但省下來的時間價值無限... : : 至於到法院後主張 : : 一、書面契約部分僅半年,後面都沒有書面契約,主張新的口頭契約 : : 不是默示更新,因為有不利的判例 : : 最高法院64年台上字第1579號判例 : : 租賃契約依民法第四百五十一條規定更新後,僅發生期限變更之效果,其 : : 餘內容 (如租金及其他條件) 並未隨同變更。 : : 二、契約中該條款無效 : : 這種租賃契約通常是定型化契約(書店買的那種),主張民法247-1顯失公平 : : 三、前面兩個,法官採信可能性大概不高,但到法院去就是一個爽 : : 房東會那麼閒要幾千塊(?)去法院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33.1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22939457.A.DFF.html

02/03 14:40, , 1F
明買明賣叫做當奴隸?!合約若房客自己要簽要繳稅,心甘情
02/03 14:40, 1F

02/03 14:41, , 2F
願,那就要繳,按合約辦事,叫做奴隸?!這是啥邏輯?!
02/03 14:41, 2F
我就跟你說契約條款「無效」有勝率一半 無效,該條文就不存在,是按什麼合約辦事 為什麼要按不公平的合約辦事,又為什麼要按無效的條款辦事? 法院判決合約有效才還錢,就是我的神邏輯 這是當人的基本權利,訴訟權。 為什麼要被房東的契約限制住?

02/03 14:42, , 3F
乾脆租金也不要給算了,等打官司再給,給了就是當奴隸,
02/03 14:42, 3F

02/03 14:43, , 4F
如果你是房東,你怎麼看待這樣的事情?!
02/03 14:43, 4F

02/03 14:44, , 5F
真服了這種顛倒黑白的邏輯。
02/03 14:44, 5F
如果我是房東,算一下划不划算 划算就寄存證信函,然後提告

02/03 15:00, , 6F
兩位 如要繼續討論(非原PO所問)煩請遺駕更適當的地方
02/03 15:00, 6F
收到。 ※ 編輯: a9301040 (140.112.233.192), 02/03/2015 19:01:27

02/03 22:28, , 7F
或用推文即可不要浪費寶貴的文章篇數(剛這句忘了送出)
02/03 22:28, 7F

02/03 22:29, , 8F
亦即只要不爭吵可在各自文章下繼續推文不要有新文即可
02/03 22:29, 8F
OK,我都講完了,當事人自己選擇自己有利的去做,也沒什好推文的了XD ※ 編輯: a9301040 (140.112.233.192), 02/03/2015 23:59:48

02/04 09:41, , 9F
非常感謝各位大大的回覆, 我跟房東要契約了, 但他不給
02/04 09:41, 9F

02/04 09:42, , 10F
後來我跟其他房客要契約, 我發現房東用的契約是寫
02/04 09:42, 10F

02/04 09:42, , 11F
出租方要負責稅金的部分, 因為我嗎用的都是同一個版本
02/04 09:42, 11F

02/04 09:43, , 12F
所以我想房東應該沒有法源可以跟我追討稅金了
02/04 09:43, 12F
基本上收回契約就是很奇怪的房東了 不用太心煩,就等看看他會不會告 應該像你說的沒契約佐證...

02/04 10:21, , 13F
房東不給,你就不用理他了,如果沒有押金在他那裏,就等
02/04 10:21, 13F

02/04 10:22, , 14F
他告再說吧。
02/04 10:22, 14F
※ 編輯: a9301040 (210.69.99.253), 02/04/2015 12: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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