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為閃避而造成車禍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3年10月09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當事人A有受傷,有驗傷.
當事人B無受傷,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車子有移動,現場剎車滑行痕跡有拍照.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當事人A有保險,無聯絡保險公司.
當事人B騎的是別人的車,無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http://imgur.com/sePgJ9Z
路口圖
無號誌,無監視錄影
當事人A是我弟弟,
車速約40,行經該路段看到當事人B車騎出來無減速,
為避免碰撞緊急剎車,但是車子滑倒人摔出,左腳,左手大面積擦傷.修車花了6500.
不確定是否有碰到當事人B的車.
當事人B車向左倒 (若有擦撞因該是向右倒?),無受傷.
車禍發生後我弟弟幫對方把車牽起來,
但對方一直出言不善(你一定騎很快才會撞到我,XX大學的學生就是..,小屁孩....etc)
路人幫忙報警,
到警局做筆錄當事人B也是一直數落我弟弟,後來被警察制止才停止.
筆錄作完後當事人B問我弟弟要不要和解(但無說明和解條件).
但因當時不清楚情況所以弟弟並沒有做任何決定.
六、問題:
後來有打電話詢問對方和解條件為何.
當事人B說像那樣子的巷子因該速度1.20km/h,
但當事人B一下說他路口有停下來,一下說他有減速.
是我弟弟自己騎太快才會飄移摔車.摔車後碰撞到她害他"嚇到".
當事人B表示他覺得我弟弟只要承認自己的"錯誤"就不跟弟弟計較了.
要不然的話他要我們請賠"精神賠償".
我想因該是直接送調解委員會,
像這樣的情況責任歸屬應該是屬於哪一方呢?
雖然弟弟傷勢不重,是
否可以向對方請賠精神賠償呢?(因對方出言不遜)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1.126.19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ttLifeLaw/M.1413031157.A.61A.html
→
10/11 20:48, , 1F
10/11 20:48, 1F
※ BK17:轉錄至看板 biker 10/11 20:50
推
10/11 21:07, , 2F
10/11 21:07, 2F
→
10/11 21:42, , 3F
10/11 21:42, 3F
→
10/11 21:45, , 4F
10/11 21:45, 4F
→
10/11 21:45, , 5F
10/11 21:45, 5F
→
10/11 22:22, , 6F
10/11 22:22, 6F
推
10/12 00:58, , 7F
10/12 00:58, 7F
→
10/12 00:59, , 8F
10/12 00:59, 8F
→
10/12 10:07, , 9F
10/12 10:07, 9F
→
10/12 10:08, , 10F
10/12 10:08, 10F
→
10/12 10:08, , 11F
10/12 10:08, 11F
→
10/12 10:09, , 12F
10/12 10:09, 12F
→
10/12 10:10, , 13F
10/12 10:10, 13F
→
10/12 10:11, , 14F
10/12 10:11, 14F
→
10/12 10:11, , 15F
10/12 10:11, 15F
推
10/12 13:34, , 16F
10/12 13:34, 16F
→
10/13 00:44, , 17F
10/13 00:44, 17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