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為閃避而造成車禍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嘰阿波)時間9年前 (2014/10/11 20:39), 編輯推噓3(3014)
留言17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3年10月09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當事人A有受傷,有驗傷. 當事人B無受傷,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車子有移動,現場剎車滑行痕跡有拍照.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當事人A有保險,無聯絡保險公司. 當事人B騎的是別人的車,無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http://imgur.com/sePgJ9Z
路口圖 無號誌,無監視錄影 當事人A是我弟弟, 車速約40,行經該路段看到當事人B車騎出來無減速, 為避免碰撞緊急剎車,但是車子滑倒人摔出,左腳,左手大面積擦傷.修車花了6500. 不確定是否有碰到當事人B的車. 當事人B車向左倒 (若有擦撞因該是向右倒?),無受傷. 車禍發生後我弟弟幫對方把車牽起來, 但對方一直出言不善(你一定騎很快才會撞到我,XX大學的學生就是..,小屁孩....etc) 路人幫忙報警, 到警局做筆錄當事人B也是一直數落我弟弟,後來被警察制止才停止. 筆錄作完後當事人B問我弟弟要不要和解(但無說明和解條件). 但因當時不清楚情況所以弟弟並沒有做任何決定. 六、問題: 後來有打電話詢問對方和解條件為何. 當事人B說像那樣子的巷子因該速度1.20km/h, 但當事人B一下說他路口有停下來,一下說他有減速. 是我弟弟自己騎太快才會飄移摔車.摔車後碰撞到她害他"嚇到". 當事人B表示他覺得我弟弟只要承認自己的"錯誤"就不跟弟弟計較了. 要不然的話他要我們請賠"精神賠償". 我想因該是直接送調解委員會, 像這樣的情況責任歸屬應該是屬於哪一方呢? 雖然弟弟傷勢不重,是 否可以向對方請賠精神賠償呢?(因對方出言不遜)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1.126.19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ttLifeLaw/M.1413031157.A.61A.html

10/11 20:48, , 1F
你還可以嘗試請她吃牢飯(服勞役 繳錢給國庫)
10/11 20:48, 1F
BK17:轉錄至看板 biker 10/11 20:50

10/11 21:07, , 2F
對方有跌倒 對方有受傷嗎
10/11 21:07, 2F

10/11 21:42, , 3F
現場看是沒有,警察看對方無大礙請她自行騎車到警察局。
10/11 21:42, 3F

10/11 21:45, , 4F
但電話詢問和解事宜時對方說他有請醫生開證明請工傷假,擦、
10/11 21:45, 4F

10/11 21:45, , 5F
挫傷。
10/11 21:45, 5F

10/11 22:22, , 6F
嘖嘖
10/11 22:22, 6F

10/12 00:58, , 7F
正常啦 互相有傷 XD
10/12 00:58, 7F

10/12 00:59, , 8F
大概要送鑑定 然後沒影像各打五十打板
10/12 00:59, 8F

10/12 10:07, , 9F
簡單吧,看碰撞點在哪,雙方各自飛到哪....
10/12 10:07, 9F

10/12 10:08, , 10F
要是今天A車撞下去,B車卻只有在原地倒下....
10/12 10:08, 10F

10/12 10:08, , 11F
根據動量轉移條件,B若本身在有速度的情況下...
10/12 10:08, 11F

10/12 10:09, , 12F
這樣碰撞應該會朝行進方向前方或右前方(左側碰撞)飛出
10/12 10:09, 12F

10/12 10:10, , 13F
所以搞不好B車都已經騎很慢,所以才造成是這種倒車方式
10/12 10:10, 13F

10/12 10:11, , 14F
阿A車主張B車無減速,阿素要對方減到多少???
10/12 10:11, 14F

10/12 10:11, , 15F
A車都騎四十都沒自首了,阿要主張B車只能騎10還是5嗎??
10/12 10:11, 15F

10/12 13:34, , 16F
是說沒有下雨開40會飄移嗎(好奇)?
10/12 13:34, 16F

10/13 00:44, , 17F
是騎車為了避免撞上緊急煞車才漂的~謝謝提供意見的大大們~
10/13 00:44, 17F
文章代碼(AID): #1KEIJrOQ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