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有關恐嚇 強制 加重竊盜罪已刪文

看板PttLifeLaw作者時間9年前 (2014/09/18 01:33), 9年前編輯推噓5(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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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跟前女友在分手的時候 因為我不想與她再次見面 所以故意躲著她 但是她為了逼我出面 闖進了我的工作宿舍的房間(我不曾給過她鑰匙) 抱走我養了10年的寵物兔 然後傳簡訊恐嚇我說 不出面就要弄死兔子 讓我自己收屍 她很了解我 所以也確實拿走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來威脅我 我在極度害怕的狀況下 (因為兔子是個極度受到驚嚇而死 而且因為抱法不正確就脊椎受傷的寵物) 偷偷跑回房間 確認兔子真的被抱走後 只能逼不得已出去和她見面 在談判的過程中 我們有爭吵 為了保護兔子也有肢體衝突 中途被我同事看到 我也有向他求救 但同事礙於情侶吵架 沒有多插手就走進宿舍 不過也還好 讓我有機會躲回宿舍 不過後來前女友 跑去派出所 說要告我傷害 大半夜的也鬧上了警局 她還在警局假惺惺訴苦 警察還逼我道歉 我只能說我那時真的是不懂事 我應該馬上提告的 但是我那時心荒 想不到那麼多 還真的道歉 最後警察就這樣把事情搓掉 送走我們兩個 (臨走之前 她還把爭吵中搶走的眼鏡 在警察面前 摔在地上還我 我真的快氣死了) 後來想一想 很不對勁 又跑回去問警察 警察說要告可以 但是一旦提告 就沒回頭路 畢竟曾是情侶 要我再想看看 然後隔天早上我跟前女友有通電話 我有從旁錄音 讓她自白了那些闖空門 偷兔子的事情 然後也有從宿舍的監視錄影器節錄出她進出宿舍的影像 問題: 我們分手後 其實我只想要過個平平靜靜的生活 但是她卻不給這個機會 屢屢騷擾我和我的家人 她對我真的非常不客氣 從不認為她有錯 所以準備提告了 真的不再原諒了(其實在她偷走兔子那一刻 我就該報警了 我現在很後悔) 我手上有 她出入宿舍的錄影檔 恐嚇我的簡訊 我同事的目擊 她自白的錄音檔 這樣是不是可能成立我標題所列的 恐嚇 強制 加重竊盜罪 還有沒有可以適用的刑法 我去報案的時候 這些證據要怎麼整理可以讓筆錄做的比較順利? 像這樣的案子 做筆錄大概會多久? 我知道她可能會反告我傷害 但她頂多就是些小瘀青 我的腳骨差點也被他用車門夾斷 這部分我打算就是互告 我覺得無所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63.2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ttLifeLaw/M.1410975227.A.66A.html ※ 編輯: gnijihs (111.249.63.24), 09/18/2014 01:41:13 ※ 編輯: gnijihs (111.249.63.24), 09/18/2014 01:49:09

09/18 08:43, , 1F
那麼多問題而且你都要告了 反正遲早都會去找律師 就
09/18 08:43, 1F

09/18 08:43, , 2F
直接去找律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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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0:20, , 3F
+1,自己多少做點功課吧
09/18 10:20, 3F

09/18 12:50, , 4F
個人是比較好奇 分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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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2:51, , 5F
看女方的"積極表現",個人覺得內情不是那麼單純....
09/18 12:51, 5F

09/18 12:52, , 6F
但如當事人不願意提,那就.....算了....
09/18 12:52, 6F

09/18 13:49, , 7F
問題很多 資訊很少 不敢在版上說就找律師吧
09/18 13:49, 7F

09/18 13:49, , 8F
這樣有所保留問到的答案也沒有實際幫助
09/18 13:49, 8F

09/18 14:42, , 9F
你怎麼不說因為你開車要撞人家已經被告了,人家還懷孕
09/18 14:42, 9F

09/18 15:35, , 10F
怎麼不說,事情發生在一年半前,因為被告所以很害怕
09/18 15:35, 10F

09/18 15:37, , 11F
屢屢騷擾你家人,你提告吧,告個強制吧,你沒那麼好欺負
09/18 15:37, 11F

違反板規

違反板規

09/18 16:24, , 14F
我教你要告直接找警察,他會調我去問,我會據實告知
09/18 16:24, 14F

09/18 16:26, , 15F
我受夠了你的威脅,不把人命當一回事
09/18 16:26, 15F
抱歉 傷了大家的眼睛 我是很認真的發問 這篇文章也無半點虛假 而f小姐所言 反正也已進入司法程序 要成為被告並不難 只要有人提告 就會有被告的成立(忘記是哪個名人說的) 我是否有罪 檢察官跟法官會給我答案 我也不再板上辯駁傷害大家的眼睛跟情緒 反正最後一定淪為各說各話或單方面的情緒發洩 ※ 編輯: gnijihs (210.69.128.66), 09/18/2014 17:55:08

09/18 19:04, , 16F
不要自爆自棄 請你找律師而非在版友上就案情自暴是為你
09/18 19:04, 16F

09/18 19:04, , 17F
好 多講只是製造更多讓對方打你的點 難說版上沒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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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9:05, , 18F
當事人或關係人
09/18 19:05, 18F

09/18 19:09, , 19F
不管你是怎樣的人 都該彼此去沉澱好好處理彼此的事情
09/18 19:09, 19F

09/18 19:09, , 20F
出來跑的就是要還 司法處理的就是法律所規定的部分 你
09/18 19:09, 20F

09/18 19:09, , 21F
們間的感情債就跟板眾無關啦 請移駕男女版發表囉
09/18 19:09, 21F

09/18 19:43, , 22F
妳們兩個不管是誰再回應和法律問題無關的一律3個月水桶
09/18 19:43, 22F

09/18 19:46, , 23F
以上為以板主身分發言
09/18 19:46, 23F
文章代碼(AID): #1K6SNxPg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