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車禍] 車禍和解問題
※ 引述《book153772 (勘吉)》之銘言:
: 一、車禍發生日期:
: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 103/01/02
: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 傷害者:甲方小腿擦傷(醫院驗傷)
: 被害者:乙方(我媽媽)手部、尾椎及腦部挫傷(醫院驗傷)
: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 有報警 有做筆錄 現場被破壞
: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 我方保險 有強制險
: 對方 不清楚是否有保險公司
: 五、事實經過:
: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 甲方於小巷子←直行,說有在後照鏡看到我方過後,就撞到乙方,直接頭撞地板倒臥在地
: ,後來有兩位好心的路人幫忙立起機車攙扶媽媽到一旁坐下休息,此時對飛就大聲叫囂你
: 撞我是要怎樣賠償,但媽媽因為撞擊頭暈目眩,完全不清楚狀況。
: =====================================================================
: 事後有報警,由警員叫救護車將甲方與乙方送至中和雙和醫院檢查,甲方當下記錄為小腿
: 擦傷,在初次調解委員會說明他傷勢多嚴重導致無法工作,機車受損嚴重 ,但未提出相關
: 證明文件。
: 我方車禍致目前仍然持續看中醫治療,前一個月因傷到右手無力工作,一個月未工作,花
: 費明細看中醫(有健保)目前花費約2萬多、國術館約2000元、整椎中心花費7000多、修車
: 6200元(有明細和車損),在初步調解委員會,調解員說乙方受傷比較嚴重,需要甚麼條件
: ?我方只提出要賠償醫藥費及修車費用,但對方堅持個賠償各自的花費,調解委員也說這
: 樣對我媽不公平,於是去申請交通事故分析研判表花了3000元,後續再做一次調解。
: 這幾天拿到初步分析研判表:
: 我方為:行至交叉路口,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車道數相同時,同為直
: 行車者,左方車涉嫌不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 對方為: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
: 六、問題:
: 1.初步分析研判對我媽有利還是無利?
不利..明顯你老媽要負的責任比較大 約7比3
: 2.如果對我不利,我要怎麼談才會對我比較好一點?
送調解會吧~ 不懂法律的人去協調對你媽會比較有利(只會橋錢)
: 3.判賠後對方堅持不賠償,應做什麼程序?
可以去申請強制執行
: 4.要追求賠償後,如對方無責任險應改怎麼處理?
理論上不可能...如果真有就要直接向對方求償了
: 5. 對方只有小腿腳擦傷,確在調解會說他也很嚴重
很正常啊 去調解會本來就是一哭二鬧三上吊
: 先感謝各位,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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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6.56.111
※ 編輯: soniccsie 來自: 111.246.56.111 (03/08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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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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