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車禍] 關於肇責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無言)時間10年前 (2014/03/07 18:54), 編輯推噓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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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ng1027 (不必問)》之銘言: : 一、車禍發生日期: : 103/03/07 :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 對方受傷.左手左腳粉碎性骨折. : 送醫時昏迷指數3.現在已清醒 :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 有報警.我方已做筆錄 : 現場未破壞 :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 我方只有基本強制險.已聯絡保險公司 : 對方家屬說傷者應該有保險 : 五、事實經過: :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 發生時間在7號凌晨1點.我方行駛汽車在內線汽車道上過彎處(死角)時速約60(有分隔島). : 對方行駛機車逆向在內線汽車道上(未開大燈).迎面撞上我方的車頭正中央 : 現場無證人無行車紀錄無監視器 你如何舉證對方沒開大燈? 趕快去找找附近有沒監視器或去路口掛個牌子(徵求當天剛好 經過的人) 有路線行進圖嗎? 不然很難分辨 : 六、問題: : 發生時地點剛好在醫院急診室外面 : 所以傷者很快的就被送進醫院急救了 : 對方兒子要我們賠錢 : 但警察告知他們是傷者逆向又騎在快車道上 : 我想請問的是 這樣我方會構成什麼罪名嗎? : 肇責比例又是多少 : 對方又會構成什麼罪名? 對方 1.行駛快車道2.逆向行駛 原po1.應注意而未注意2.致人受傷 : 我方可以要求對方賠償車子損失嗎?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重點在於 對方可以告你過失傷害你不能告對方(因為你沒辦法舉證受傷) 肇事責任比:對方7比3你 理論上是如此 但對方傷的那麼重可能會變6比4 對方可要求 精神賠償、工作損失、物品損壞 原po只能要求車體損傷 建議如果在可以接受範圍內趕快和解 不然去了法院 你沒有比較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6.56.111

03/07 19:11, , 1F
我們無法舉證對方未開大燈.但對方行駛在有分隔島的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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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內線快車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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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9:12, , 3F
我們認真來說是對撞,車頭對車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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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是在光線不足的過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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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是否也可以主張她應注意而未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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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注意而未注意只會有一方(通常是比較輕那一邊) 對方逆向行駛、行駛快車道大概就這兩項了

03/07 19:30, , 6F
對方注不注意這不是重點 對方100%有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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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9:30, , 7F
你就輸在對方有受傷 所以現在最好的方法就是想辦法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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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辦法找到對方沒開大燈的證據 你們刑事無罪的機會就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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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沒有證據.也不清楚她是從哪裡騎過來的~那條路上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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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9:34, , 10F
監視器.可能只剩下徵求路人的行車紀錄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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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21:57, , 11F
對方逆向,幾乎就是100%過失了
03/07 21:57, 11F
台灣的法院判例連在高速公路撞到"人"不是車喔~都會有過失了ORZ 原PO想全身而退比登天還難 除非有決定性的證據=對方沒開大燈 ※ 編輯: soniccsie 來自: 163.22.18.21 (03/08 15:50) ※ 編輯: soniccsie 來自: 163.22.18.21 (03/08 15:52)

03/08 17:07, , 12F
要看啦,之前有高速高路上狀逆向無責的判決,還有信賴原則
03/08 17:07, 12F

03/08 17:08, , 13F
導入的判決,雖未成判例但好好請律師盡責處理總是有機會
03/08 17:08,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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