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侵占遺失物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嘻嘻)時間10年前 (2014/02/22 20:08), 編輯推噓2(205)
留言7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5 (看更多)
不好意思,上次標題違規 事實經過:2012年尾,我手機弄丟(才用3.4個月),十分鐘後發現不見,回去找卻沒找到, 申請停話後,就去警察報案,過沒幾天,警察要我再傳一次手機那個碼, 因為他說有人在我報案後的幾天使用我手機,之後就沒消息了 直到今年初(2014年),突然收到地方法院傳票.... 問題: 1.傳票內,提到被害人、贓物,贓物應該是指我手機吧,請問我可以拿回我手機嗎? 大概多久? 2.承上題,我能直接要求還當時空機的價格嗎?(雖然我是跟電信局簽約加購的) 3.開庭當天,因為我有重要的主科要上,可以請親戚代替我去嗎?需要準備什麼? 感謝各位幫我解惑或提出建議, 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73.235

02/22 20:12, , 1F
若以證人身分出庭,不得找代理人。
02/22 20:12, 1F

02/22 20:14, , 2F
損害賠償是民事問題,民庭請求時才需舉證。
02/22 20:14, 2F

02/22 20:48, , 3F
是地院檢察署還是地院? 看清楚,不管如何都打電話給該股
02/22 20:48, 3F

02/22 20:49, , 4F
書記官問問老大是否願意准假,但這樣曠日廢時,親戚並非
02/22 20:49, 4F

02/22 20:50, , 5F
你本人,他如果到時替你決定了什麼,你要接受?
02/22 20:50, 5F

02/22 20:51, , 6F
價格部分,如果他給你手機就沒有必要給妳財產上損失,倘若
02/22 20:51, 6F

02/22 20:52, , 7F
時機損毀也會折舊處理.
02/22 20:52, 7F
文章代碼(AID): #1J29CyxO (PttLifeLaw)
文章代碼(AID): #1J29CyxO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