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性騷擾無罪,想反告對方誣告,是否成立/消失
事實經過:
(以下代當事人PO出)
同事T男已有論及婚嫁之女友,前段時間因職務調動認識辦公室A女,兩人發展出有點
曖昧的關係(相約出遊 親吻摟抱等),這段關係徹底的地下化,所以公司裡所有人都沒
注意他們之間有什麼變化。過了一陣子T男詢問A女有無感情發展可能,遭到A女否決,
並開始向T男間斷透露,她其實與前任男友近期復合,兩人於是不再相約或有曖昧舉止,
過了不久T男與原任女友結婚。
又過了一個月,T男陸續聽到一些不利的傳言,謠傳T男性騷擾A女。由於兩人仍在同
辦公室,雖然不像以往可以熱絡邀約,但公務交談看不出什麼異狀。根據T男的說法,
他不可能會對外散佈與A女的過往,如果A女覺得先前有什麼紛擾也都沒有當下提出,所
以雖然T男對於謠言感到困惑,並沒有再找A女詢問。又過了幾週T男新婚蜜月,A女忽然
向公司檢舉遭到T男性騷擾,申請轉調辦公室並堅持向T男提告。T男接受公司內部調查,
承認在有婚約(訂婚)情況下與B女有短暫曖昧關係,但否認性騷擾A女。公司仍決議以T男
行為不檢並涉及性騷擾為由,將T男解職並移送司法審判。
偵查階段檢察官僅憑A女說詞就將T男起訴(沒有實質證據);一審同樣因為沒有證據,
T男獲判無罪;A女上訴二審,改判T男有罪;T男不服二審判決提出上訴,高等法院發回
更審;更一審T男再獲無罪定讞。
問題:
根據T男說法,A女僅憑片面證詞提告,又怕法官不採信,杜撰一些非事實的劇情,舉例
如下...
1. A女將T男親吻她的劇情,改為沒有經過她同意之下強制壓制她並強吻得逞。
(T男承認有輕吻但沒強制也沒有違反A女意願)
2. A女說T男強脫她衣物並襲胸得逞,但對於劇情(時地,場景,穿著)說辭反覆。
(T男否認)
3. A女說被T男強吻襲胸後,T男仍不斷騷擾邀約,常不知如何拒絕才勉強答應共遊。
(T男否認,反駁是A女主動邀約,也從未聽聞A女迴避或質問他行為)
4. A女被T男強吻襲胸後,兩人仍有密切通聯,時間次數均超過A女當時男友。
A女辯稱兩人是公務交談。
(T男否認,並層當庭靠杯工時過長,怎麼可能下班聊手機還講公事)
ps.並提出打卡記錄證明兩人工時均極長。
5. T男提出兩人有來往期間打卡紀錄相同,連續兩個月兩人上下班均同進同出。
A女辯稱是T男指示要她幫忙打卡。(法官不採信)
6. T男提出,A女在兩人出遊吃飯時,A女甚至會餵他吃飯。
A女一開始沒有否認,後改口辯稱她和公司其它男生也可以吃飯互餵,
但A女無法提出其它被她餵食過的男同事作證。(法官不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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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男或判無罪定讞後氣不過,(名譽掃地又丟工作,婚姻危機)
想反告A女誣告或妨礙名譽,
請問此官司是否有成立並將A女定罪可能?
謝謝。
(本文代PO,先感謝各位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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