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關於網路公開毀謗及污辱

看板PttLifeLaw作者 (水瓶神話)時間10年前 (2013/10/29 11:08), 編輯推噓4(4018)
留言22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因處理版務,某板友說了禁語,我給予警告 但對方回信卻直接認定我亂判 除了私底下來信人身攻擊and攻擊個人學校 也在公開版面上批評(明確指向)板主 用詞使用如:"九流版主"、"版主只會危害ptt及社會 造成危害" "利用公權力對網友進行無理謾罵"、"對網友惡意辱罵跟騷擾" 問題: 1.用詞部份:上述用詞可達成公開毀謗及污辱嗎?? 2.下一步:直接報案or直接上法院?? 3."保留法律追訴權"這個應該是政治人物愛用的口語,實際上應該沒任何意義吧??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54.20 ※ 編輯: Runken 來自: 59.124.54.20 (10/29 11:20)

10/29 11:35, , 1F
私信罵你剛剛好而已,無法告毀謗也無法告公然污辱
10/29 11:35, 1F

10/29 11:36, , 2F
如果她私信告訴別人你做過XXX壞事,有證據的話,告毀謗有機會
10/29 11:36, 2F

10/29 11:44, , 3F
私信的部份我沒打算追究~主要是公開板直接說那些詞
10/29 11:44, 3F

10/29 11:44, , 4F
"無理謾罵"這部份就是不實指控啦
10/29 11:44, 4F

10/29 11:46, , 5F
而且他說我水桶他~但明明只有警告~所以也算吧~
10/29 11:46, 5F

10/29 12:58, , 6F
九流版主好像有對你人格造成貶抑,告公然污辱應該有點機會
10/29 12:58, 6F

10/29 12:59, , 7F
後面兩句毀謗也有沾到點邊,你願意的話可以告告看.
10/29 12:59, 7F

10/29 13:00, , 8F
但實務上都是小案,檢察官可能也會想搓掉,比如說,這是回你文
10/29 13:00, 8F

10/29 13:01, , 9F
檢察官可能還會反問你,你怎麼知道九流版主是說你?
10/29 13:01, 9F

10/29 13:02, , 10F
有閒情的話就去告告看,先爬文寫訴狀,去地檢署遞狀,可能警察
10/29 13:02, 10F

10/29 13:03, , 11F
先找你做筆錄,也可能檢察官直接找你開偵查庭,然後勸諭和解
10/29 13:03, 11F

10/29 13:04, , 12F
告到最後可能對方就判個拘役10天20天,一天一千去抵就結案
10/29 13:04, 12F

10/29 13:04, , 13F
台北市議員罵人神經病罰60萬算特例,我們小市民沒哪種身價
10/29 13:04, 13F

10/29 13:05, , 14F
重點是,你有本事請假去開庭好幾次嗎?
10/29 13:05, 14F

10/29 13:09, , 15F
感謝llh117板友 ^^ 公司部分時間很彈性~沒問題
10/29 13:09, 15F

10/29 13:12, , 16F
管版兩年多來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人~真的太誇張了
10/29 13:12, 16F

10/29 14:16, , 17F
等你板主當久了,就知道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茶)
10/29 14:16, 17F

10/30 16:08, , 18F
「保留法律追訴權」只是在表達:我現在不告你,只是暫時
10/30 16:08, 18F

10/30 16:09, , 19F
不想告,先保留起來,並不是我就承認了你說的事情(所以
10/30 16:09, 19F

10/30 16:09, , 20F
心虛沒告)~當然,時效並不會因此而停止進行~
10/30 16:09, 20F

10/30 17:30, , 21F
所以我還真覺得這句話有一定程度的"威脅"
10/30 17:30, 21F

10/30 19:15, , 22F
說威脅太嚴重,只是一種立場陳述的自清而已。
10/30 19:15, 22F
文章代碼(AID): #1IRoR5sD (PttLifeLaw)